一、社会保障的基本要点

报告人:何平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研究员

导读: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各种方式在公民暂时和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遭遇各种风险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其意义有以下四个要点:
  (一)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府既不能不管,但是又不能包揽一切。报告人还论述了两种错误的倾向,一种认为政府应该远离保险,另一种认为政府大包大揽是最好的。
  (二)社会保障的对象是全体公民,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帮助个人抵御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过程中突发的各种危险。
  (三)保障水平,我国的保障还是一个基本保障水平,但具体上还很难定。
  (四)保障方式以社会保险为主,遇到问题的时候都有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来解决经济方面的困难。

2013-09-12 20:39:00 来源: 宣讲家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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