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新语】227:领导干部是作风建设的主体

【之江新语】227:领导干部是作风建设的主体

摘要:新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什么样的作风、展现什么样的形象、追求什么样的业绩,是广大党员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也是新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首先面对和回答的问题。

【编者按】2003年2月25日,浙江日报头版多了一个特色栏目——《之江新语》专栏,署名“哲欣”,而“哲欣”就是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所用的笔名,取“浙江创新”之意。2007年5月,这些文章集结出版,书名《之江新语》。

本网将陆续转载,以飨读者。

领导干部是作风建设的主体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当前,自上而下进行的乡镇、县和市领导班子的集中换届工作即将全面完成。新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什么样的作风、展现什么样的形象、追求什么样的业绩,是广大党员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也是新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首先面对和回答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体现领导带头、率先垂范的要求,省委专门在市、县领导班子中开展以“团结和谐干实处、科学发展走在前列”为主要内容的“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以此作为全省“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这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明确要求。领导干部是作风建设的主体,应积极投身于“作风建设”活动之中,恪尽职守,勤勉自励,既自觉承担起作风建设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又努力做良好风气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营造者,以进一步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树立形象。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领导干部既要严格要求自己,也要严格要求他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能做。要防止隔岸观火光吆喝、卷起袖子不干活的现象,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既要抓好本级,又带好下级,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真正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中的引领和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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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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