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媒介素养给力政法工作

提升媒介素养给力政法工作

随着个人微博、日志、主页等的兴起,现代社会已进入自媒体时代。以个人传播为主的媒介时代,人人都是新闻传播者。自媒体时代“裂变式”的信息传播给政法机关提出了挑战,倒逼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充分认识自身角色定位,自觉转型,提升媒介素养,给力政法工作。 

每个政法干警都是一个信息源 

所谓信息源,简言之就是信息爆发的原点。从新闻传播角度看,基于职务身份的特殊性,政法干警每个个体都是信息的载体,都是一个信息源。政法干警的一言一行不经意间就会被置于公众视野的中心,被公众审视着、挑剔着、聚焦着。这并非公众的苛刻,而是因为政法干警被赋予了太多的“内涵”。 

在公众眼中,政法干警不是普通的公民,而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者,公共利益、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每个政法干警的行为不只代表个人,更代表着公权力,代表着政法机关。一些不当的言行会瞬间掀起舆情风暴。若处置不当,还会成为二次信息源,产生“次生灾害”。 

如果不了解这一点,在面对各种突发的事件时,政法干警可能会不知所措。无论从个人的角色定位,还是从政法机关整体来看,政法干警都需要有“角色意识”,清醒地认识到自己随时有可能处于舆论中心。要想实现人们对其角色的期待,政法干警应当树立危机意识,与时俱进,将自己融入“自媒体”时代。如果说记者是社会的瞭望哨,捕捉着社会的信息,那么政法干警就应当是社会的感应器,对一切社会舆论、社会现象有着高度的敏感,迅速找出“风险点”,及时疏通民意,为社会减压,维护社会稳定。 

政法干警的媒介素养需要“能动”而为,主动练就 

首先,要学习并掌握各种传播载体。过去,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统治着传媒领域。如今,手机、短信、微博、DV等新兴载体可以不受时空的限制,随时随地为人们发布资讯提供通道。政法干警要想接地气,不当旁观者、局外人,必须主动学习并掌握这些新型媒体的传播特点、传播方式、传播效果。 

其次,主动参与,让自己成为其中一员。掌握新媒体,并不是为了娱乐、围观或者浏览,而是要参与进来,抓住“自媒体”时代个体之间相互沟通的便捷性,提升主流意识形态在互联网空间的影响力。比如,通过对某一热点事件从法律专业的角度作出理性的、客观的分析,与对方平等交流,在众声喧哗中激浊扬清。 

再次,及时回应,树立政法机关公信力。据相关统计,每当有舆情出现的时候,74.3%以上的人将微博作为“发表自己观点或发泄情绪”的场所。这种发散式的传播,会使人们的情绪相互传染。更糟糕的是,如果许多批判或者指责是片面的、失去理性的,而政法干警、政法机关没有回应,任由其发展,会埋下隐患。 

对新媒体中出现的各种声音如何回应?这需要政法干警平时练就“内功”。比如,该掌握什么样的分寸、尺度,什么时机作出回应等等,都需要总结经验,反复磨练。至少要学会利用微博等新媒体的回应、解释、阐述功能,来化解部分民众的不满与抱怨情绪,引导民众理性地了解实情,起到“减压阀”的作用。

运用媒介素养提升政法机关公信力 

“信者,行之基也”。在不断培养和提高政法干警媒介素养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媒介功能,正确评价媒介信息,积极运用媒介手段,是政法机关有效提升公信力的一个途径。 

(一)信息公开:让老百姓不再陌生。信息时代,人们不仅关注事件的结果是否公平,更关注过程是否透明、公平。要消除公众的误解,最好的办法是推行以“公开、公正、公信”为灵魂的“阳光执法”,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不便公开外,应及时将执法过程公之于众,让公众了解执法程序。 

从目前来看,信息公开的渠道很多,除了运用传统媒体公开本部门相关信息外,不妨借助新兴媒体,让信息公开的形式丰富多彩起来。比如,建立官方网站,将各部门职能、办案流程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等公布出来;建立官方微博,通过“微博问政”,了解群众的诉求;开通手机平台,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迅速发布事件的进展,等等。 

(二)新闻发言:主动沟通,有规有矩。新媒体时代,信息五花八门、难辨真伪,人们渴望了解权威声音。适应这一需求,政法机关有必要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是政法机关与新闻媒体、公众良性沟通互动的一条重要渠道。那么,新闻发言人该掌握哪些沟通技巧呢? 

1.说话讲究分寸。新闻发言人说话有一个最基本的底线,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代表个人“发声”。新闻发言人的职责是代表政法机关发布相关信息,语言要准确,避免产生歧义。要有说服力,尽可能避免说官话、套话、虚话和永远正确的废话。新闻发言人如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专业性强的政法工作表达出来,需要下一番苦功。 

2.平等对待媒体。在新闻发布现场,新闻发言人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充分尊重、善待媒体。新闻发言人应以平等的心态礼貌得体地与记者沟通交流。同时,无论国内、国外记者,还是党报党刊、都市类报刊记者等,都要注意给予平等提问的机会,尽可能做到一视同仁,平衡有序。 

3.控制好现场气氛。能够驾驭现场、处惊不乱,是新闻发言人必须具备的素质。在发布会现场,各种情况都有可能出现,比如有的提问尖锐、敏感;有的甚至故意设置问题陷阱,等等。对此,新闻发言人要控制好情绪,不使现场气氛尴尬。应对的最好办法是不卑不亢,语言平实而不软弱,以事实和数据批驳对方观点之荒谬。 

(三)信息收集:既有千里眼,又有顺风耳。政法机关应当有效利用新媒体,拓宽信息收集的渠道。 

一是建立日常信息搜索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引导。对涉及政法机关且可能引发热点事件的“苗头”,及时预警,尽早处置,掌握舆论导向。 

二是政法机关各部门之间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确保不同类别的信息得到高效采集、统一上报、统一管理和即时共享应用。 

三是设立专门的信息收集研判机构,“研究、预测”舆论走势,对某一时段政法机关内部易出问题的环节作出提示,以便做好应对之策。 

(四)信息反馈:抓住时机应对有方。一般来说,引发舆论关注的事件不是一夜之间突然形成的,事件发展之初都有外在的表征和迹象,并大体经过酝酿、爆发、持续三个阶段。关键要抓住各个阶段的特点,一一应对。 

酝酿阶段,是消除负面影响、引导舆论的最佳时机。此时,政法机关应第一时间主动介入,调查事件真相,有针对性地做好说明解释工作,提供官方权威信息,避免事态扩大。

在爆发阶段,各种信息呈井喷式升级,公众高度关注,此时,需要展示证据,以澄清各种讹传和谣言。如果情况比较复杂、事实不清,也要表明态度,表示将及时把查处情况及结果通报出来,减少公众的猜疑。 

在持续阶段,公众关注的势头减弱,但仍持观望态度,对政法机关能否真正处理相关责任人持不信任态度。这个阶段,政法机关仍要继续向媒体通报查处情况、善后处理情况,以及采取的整改措施。也就是说,仍然要全方位地、不间断地提供反馈信息,进一步取得公众的谅解,直至事态平息。 

(五)信息弥补:与媒体沟通,主动纠偏。政法机关为应对各种情况,在事件爆发之初会迅速发布一些信息。但是,由于事件的调查刚刚开始,此时发布的一些信息只是对阶段性情况的反馈,不一定全面准确。对此,政法机关要如实相告,赢得公众的理解,因为随着调查的深入,真相会逐步浮出水面。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地方往往在公布相关情况后,就再也没有下文;有的地方即使发现公布的信息不够全面,也懒得再去弥补。而公众的关注并没有停止,如果官方失声,“小道消息”会卷土重来,结果政法机关前期所做的工作“半途而废”。可见,在回应舆情时,政法机关要贯穿始终,发现问题及时与媒体沟通,主动纠偏。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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