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建厅实践活动实施方案(2)

河北省住建厅实践活动实施方案(2)

  3、征求意见 (7月15日至31日) 。在厅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以发放测评表的方式,集中征求意见。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随机走访、谈心交流、约谈交心、蹲点调研等方式征求意见。深入基层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深入分管处室(单位)听取意见。通过河北建设网站、问卷调查、人民来信等形式,面向社会和群众征求意见。     

  4、开展“我为‘三清’献一计”活动 (7月23日至31日) 。围绕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干部、党员和职工群众献计献策。    

   5、梳理意见建议(8月1日至10日)。各处室、各单位认真梳理汇总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报厅教育实践活动办;厅活动办整理后,按要求反馈到厅主要领导和省委督导组,由厅主要领导向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进行原汁原味反馈,作为查摆、分析和整改的重要内容。   

   (二)“正衣冠”。主要是在照镜子的基础上,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正视缺点和不足,正视矛盾和问题,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端正自身行为,保持良好形象。     

  1、公开承诺(7月12日至20日)。厅领导班子及成员、厅属单位领导班子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克服“四风”问题,从政治纪律、群众纪律、科学决策、求真务实、干部工作、清正廉洁、艰苦朴素等方面,确定承诺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并以实际行动履约践诺,让广大群众从一开始就看到活动带来的变化。厅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承诺在河北建设网和机关办公网公示,厅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承诺在本单位公示。   

    2、自查自纠(7月15日至8月15日)。集中学习开始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每个党员干部,用1个月时间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写出专题报告。具体抓好“八个着力”: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着力整治跑官要官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吃拿卡要问题,着力解决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问题,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各种节庆、论坛泛滥等问题,着力制止滥建楼堂馆所问题,着力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标准。自查自纠情况,党员干部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党支部,各支部向厅活动办书面报告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厅领导自查自纠情况向省委督导组报告。    

   3、组织核查(8月15日至25日)。根据个人申报情况、组织掌握情况、群众反映情况,由厅活动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导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    

  (三)“洗洗澡”。主要开展“五见面”、“五提醒”、“五批评”。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在自查自纠、自我整改的基础上,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     

  1、见面谈心、沟通提醒(8月15日至25日)。每位厅、处级领导干部都要开展“五见面”,即与上级有关领导见面、与同级班子成员见面、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见面、与“两代表一委员”见面、与基层群众见面,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开展“五提醒”,即纪检监察部门提醒、组织人事部门提醒、财务审计部门提醒、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提醒、广大群众提醒,形成相互帮助、善于沟通、善意提醒的和谐氛围。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8月21日至31日)。在充分沟通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处以上领导干部要亲自动手、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重点剖析存在的“四风”问题及根源,做到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透、整改措施实。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修改把关后,报省委督导组审核。处级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把关后报厅活动办正风肃纪组审核。    

   3、召开民主生活会(9月10日至15日)。厅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五批评”,即主要领导批评、省委督导组批评、相互批评、自我批评、对下级批评。民主生活会要做到“五要五防”:要有的放矢,防止空对空;要触及灵魂,防止浅尝辄止;要点到要害,防止隔靴搔痒;要思想交锋,防止各说各话;要接受监督,防止自弹自唱。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给予回应。民主生活会后,厅主要领导主持召开通报会,向全系统通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9月下旬,向省委活动办报告民主生活会情况。省委督导组将会同厅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方式反馈。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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