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新华网杭州 10月11日)
50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推广“枫桥经验”,要求各省市紧紧扭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当前,我们全国上下都在进行群众路线的教育实践活动,如何让这个活动搞得好,有好效果,那就是党员干部真正的放下架子,平易近人,与群众同甘共苦,只有走到群众的具体的生产实践中才是真正的群众路线,走好了这样的群众路线,才能理解群众,才能受到群众的爱戴,才是真正的践行“枫桥经验”。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无论是到繁华的大都市考察调研,还是到偏僻的农村访贫问暖,他们一律轻车简从、不搞警车开道、不搞迎来送往,住普通房间、与老百姓促膝谈心、与民同乐……他们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新一届中央领导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了我们如何践行“枫桥经验”。
践行“枫桥经验”,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规律,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切实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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