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防火安全工作意见

清明节防火安全工作意见

各村(居)民委员会,全镇广大群众:

本月5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2011年的“清明”节。在清明节期间,广大群众有烧香点烛、烧钱化纸、扫墓祭祖、怀念先人的传统。山林间扫墓人群络绎不绝,鞭炮声此起彼落,烧钱化纸烟雾弥漫,野外用火成倍上升,增大了发生森林火灾的危险性。为了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严防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现就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讲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目前,我镇森林覆盖率已达41%,林木生长茂盛,林区内枯枝落叶和杂草等可燃物较多。“清明”期间,上山扫墓祭祖和进入林区春游的人员较多,因而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因此各村(居)民委员会,全镇广大的农户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一是要认识到森林是我们人类赖以健康生存的必须条件,发生森林火灾烧毁林木,就是毁坏我们共有的家园;二是要认识到森林是有巨大价值的经济资源,百年树人,十年树木,从栽植幼苗到培育成功一片森林,时间长投入大,主观故意纵火或过失导致森林火灾发生,将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我们每个群众是难以承担起赔偿责任的;三是要认识到故意纵火或过失纵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森林防火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当由公安机关处以拘留;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

森林防火工作是各村(社区)两委会的重要工作职责,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各村辖区内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各村要对林区划片确定具体责任干部 ;镇林业站聘请的巡山护林人员在清明节期间要全天上路上山巡查。切实做到每一座山坡、每一片林子都有负责人,不留一处死角,确保一方平安。

三、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

各村充分利用广播、会议,大张旗鼓地在本辖区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要形成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各村要加强对主要墓地、坟区祭祀用火的巡查管理,要求群众在进行烧钱化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时,要远离草木茂盛、枯枝落叶厚实的地方,避免在迎风坡烧纸用火;要教育群众上坟时要守住纸钱堆燃完燃尽后再离开,既是对所祭拜的祖先的尊重,更是从源头杜绝森林火灾隐患的需要。要加大火灾查处力度和宣传力度,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犯罪就抓,依法打击各种涉火违法犯罪。

四、科学组织,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发生森林火险后,要第一时间向镇党政办报告火灾的时间、地点、受害森林面积、扑救等情况,稍后报告起火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在森林火灾的扑救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一是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置于首位,正确处理扑救重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最大限度避免火灾引起的人员伤亡。二是科学指挥、科学扑救。正确处理好“群防群治”与“专业灭火”的关系,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灭火。三是提高现场指挥能力,防止盲目指挥。

五、加强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从即日起至4月6日,镇村干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不得漏岗、缺岗,及时处理火灾信息,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火警,要迅速科学组织力量及时扑救。镇成立巡查小组,镇、村、农户共同努力,确保“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安全。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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