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大力提倡和弘扬掏心见胆、并肩奋斗的真团结,坚决反对和纠正表面一团和气、实际上相互较劲设防的假团结,积极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
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生产力。我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内团结以及全国人民大团结。但是,凡事都是一分为二的。真和假、对与错,往往只有一步之差。提倡团结、维护团结,必须有正确的原则、坚定的立场,那就是党性原则。离开了这一点,抛开了这一条,不讲党性,失去原则,便不是掏心见胆、并肩奋斗的真团结,而是表面一团和气、实际上相互较劲设防的假团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更会沦为空谈。
党性原则,指共产党员在党的实际活动中坚持党性必须坚持的原则,这些原则构成了全体党员的基本行为规范。党性原则是根据党的性质、纲领和组织原则确立的。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要求。新世纪新阶段党性原则集中体现在党章以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这些党性原则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一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行动指南。二是以实现共产主义的最终目的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为奋斗目标并为之奋斗终身。三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四是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在高度自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铁的纪律。五是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在一切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六是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应该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对党性原则的一次再强调、再提升,同时,坚持党性原则也是必须始终坚持、坚决维护的总纲、总则、总要求。
稳定压倒一切,团结高于一切。没有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就没有幸福美好的小康生活和人人共享的和谐社会。应该说,各级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各位党员干部,也都懂得团结的珍贵,但是有些地方、个别单位、少数党员,有话不能放到桌面上讲,不能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而是从个人好恶、恩怨、得失、利害、亲疏出发,搞无原则的“假团结”、无底线的“暗攻击”,表面上你好我好大家好、实际上暗中较劲使坏,即便是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也是放“空炮”、搞形式、走过场,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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