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群众为本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5)

以人民群众为本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5)

核心提示:我国检察机关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仅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所决定的,也是“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体现。

维护司法公信。司法公信是司法的生命力所在。只有人民群众认同司法、相信司法,法律才能真正发挥定分止争的功能,法律才真正具有权威,司法才真正具有权威。从这个意义上讲,执法公信力与人民满意度是一致的,满意度越高执法公信力就越高。所以,执法公信力最终的评价者是广大人民群众,执法公信力归根到底就是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公正的整体评价。要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做到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同时,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各项检察工作具有更加广泛、深厚、可靠的群众基础,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责任编辑:刘萌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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