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群众为本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3)

以人民群众为本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3)

核心提示:我国检察机关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仅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所决定的,也是“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体现。

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积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随着法治意识、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追求公平正义、维护自身权益的企盼更加强烈,不仅高度关注侦查机关、审判机关执法司法是否公正,也高度关注检察机关是否依法充分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是否得到严肃查办。检察机关要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基本价值追求,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依法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坚决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枉法裁判、超期羁押和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突出问题,使受到侵害的权利依法得到保护和救济,使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受到制裁和惩罚,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同时,始终高度重视解决自身执法不严、不公问题,坚持不懈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不断提高自身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新期待,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始终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既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又严肃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尽管涉案金额不大,但直接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直接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人民群众非常痛恨。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促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顺应人民群众对权益保障的新期待,积极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要立足检察职能,坚决惩治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教育、就业、医疗、征地拆迁、生态环境、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的犯罪,更加重视涉农检察工作,更加重视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健全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努力为群众正常反映诉求提供畅通便捷渠道,实现维护群众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责任编辑:刘萌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