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群众为本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2)

以人民群众为本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2)

核心提示:我国检察机关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仅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所决定的,也是“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体现。

各级检察机关要以正在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广大检察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党和人民的新要求,广泛开展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教育,切实增强“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理念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特别是牢固树立、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为本的理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始终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坚持执法为民,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真正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始终坚持人民是检察工作全部价值的最高裁决者,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始终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贯穿于全部检察工作中,坚持贴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注重发挥群众的参与、监督作用,推动人民检察事业向前发展。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些重要论述,集中阐释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目标和主要任务。对检察机关而言,就是要把依法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目标,把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的基本途径,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执法为民的实际成效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检察机关要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特别是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生产安全、信息安全的犯罪,坚决查办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矫治管理、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公共安全隐患的有效整治,充分发挥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为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刘萌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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