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跳广场舞遭泼粪” 大妈们的尴尬该如何化解?(4)

【案例】“跳广场舞遭泼粪” 大妈们的尴尬该如何化解?(4)

其次无疑是法律和制度的尴尬。一边要跳,一边觉得跳舞影响了自己,这中间显然得有一个相关调节机制,有一个法律规定的标准。但事情往往却是,不满者找跳舞者无果,物业劝解无果,甚至社区调解也无果。那么既然你跳广场舞扰民只是个道德问题,不犯法,那么我就用偷偷泼粪便的办法治治你!这种互为不便与影响,互相较劲的办法,解决不了问题还往往会激化矛盾,但谁让法律规定缺位呢?对此,我们的法律和法规等,不妨向其他一些国家学习,对广场跳舞的扰民问题、对高空抛物的违法性问题等,做详细而具体的规定,让相关行为有法可依,不至于出现扯皮和私下较劲发狠的情况。

最后是社会养老问题上关怀不足甚至是缺失的尴尬。我国已经迈入了老龄化社会,越来越多的老人需要有娱乐、健身活动等。活动需要场所,但纵观如今的大小城市,有几个城市考虑到了这些问题,给老人建设或者留下了可以不扰民、不影响他人的活动场地?比如吉林长春一些老人之所以上演让人心惊肉跳的“马路秧歌”,是因为老人多,且没有活动场地。那么我们在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过程中,是否要做到前瞻性、做到充分考虑老年人娱乐与健身需要,多建造一些可供老人跳舞的广场和公园呢?应对老龄化、关注与关怀老年人权益,不是嘴上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提供方便。我们的老人在小区广场上遭泼粪便,我们难道不应该感到尴尬吗?

小区广场跳舞遭泼粪便,泼的是粪便是不满,但同时也是诉求,尴尬的是被泼粪便者,但同时也是缺失的法律规定,是关爱与关怀老年人工作的不足!

“广场舞大妈”的尴尬如何化解

近几年,广场舞在国内火了起来,一块空地、一个扩音器几个人聚在一起就可以跳起来,这种简单方便的健身方式深受老年人喜爱,在很多小区楼下都可以看到一群老年人随着动感的音乐舞动。老年人在一起跳广场舞,既能交流感情又能锻炼身体,本是一举多得的好事,然而,由于大多数老年人选择在小区楼下跳舞,热闹的广场舞给小区内的其他住户带来了麻烦,比如小区内有的老人喜欢静、有的夜班族下班之后需要休息、有的学生需要在家里安静的写作业。

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从新闻中可知,广场舞大妈与小区业主们的矛盾已经持续了1个多月,老人们超级喜欢的广场舞,很可能对许多人是一种折磨,从今年7月中国大妈在美国跳广场舞被拘捕,到各地频繁发生的类似冲突,就证明了这一点。退一步海阔天空,要建立和谐的邻里关系,双方都需要体谅和包容。住户愤而“泼粪”确实举动过激,但热衷于广场舞的大妈们也应该学会换位思考,听取别人意见,改换一下时间、地点,调小音量、甚而不能只顾自己而招致别人反感,导致彼此不快。

“跳广场舞被泼粪”或许只是个案,但是“广场舞大妈“这一现象却不容忽视。随着中国老龄化的加剧,小区内的老年人越来越多,而城市内配套的公共娱乐和文化广场等公共设施难以满足居民户外锻炼和公共娱乐及消遣需要,一部分居民只能把公共小区当成文化广场使用。换言之,在小区楼下跳广场舞,其实是广场舞大妈的无奈之举,她们也认识到自己会给邻居带来干扰,但是在健身项目单一、缺少健身场地的条件下,也只能不得已而为之。

解决广场舞扰民的纠纷,一方面需要双方各退一步广场舞爱好者不要把战线拉得过长影响别人休息,《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草案)中规定,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在毗邻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公园、公共绿地、广场、道路等公共场所,不得开展使用乐器或者音响器材的健身、娱乐等活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一部分居民每天欢乐的几个小时,不应成为其他人的煎熬时间;反舞者也应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不要总想着让她们“滚出小区”。另一方面则需要政府部门和城市管理者们,充分考虑当前老龄化加剧的形势,适当的加大公共设施投入,多开展文化娱乐活动,使老年人真正的老有所乐。才是化解广场舞大妈尴尬的根本方法。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