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化才能跳出腐败周期(3)

制度化才能跳出腐败周期(3)

核心提示:预防和惩治腐败,根本的还是靠制度。依靠人民反腐,与依靠制度反腐,不仅不矛盾,而且应该是相互促进。依靠人民反腐,如果不能制度化,可能重演“文革”式悲剧;而离开人民主体的反腐制度,从根本上讲,却仍然反不了腐败。把依靠人民反腐纳入制度轨道,才是根本的根本。

依靠人民反腐需要进一步纳入制度轨道

我们常讲,预防和惩治腐败,根本的还是靠制度。依靠人民反腐,与依靠制度反腐,不仅不矛盾,而且应该是相互促进。依靠人民反腐,如果不能制度化,可能重演“文革”式悲剧;而离开人民主体的反腐制度,从根本上讲,却仍然反不了腐败。把依靠人民反腐纳入制度轨道,才是根本的根本。

一是要拓宽人民反腐的制度化渠道。近日,有媒体称,当前我国反腐倡廉中的公民参与遭遇现实困境。按现行法律,人民群众发现腐败行为,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信访、举报热线、领导接待日等渠道举报,但通过人大代表表达意见时间成本很大。信访、举报热线、领导接待日等又缺少制度化保障,导致举报线索受理数量大,查处数量小,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腐败犯罪及腐败分子的打击力度,也变相助长了部分通过制造群体性事件等制度外渠道甚至非法的反腐行为。必须尽快改变这种局面,通过疏浚现有渠道、开辟新的渠道,确保民众反腐能在制度化框架内进行。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信息时代,要特别注重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应抓紧制定有关舆论监督的法规,明确规定新闻媒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使新闻媒体能依法履行其监督职能,切实成为促进公共权力规范运作、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反映党的意志和人民心声的有力工具。

二是尽快制定和完善网络反腐的相关法律规范。当前,微博已经成为网络反腐的主要阵地。应该承认这是互联网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公众反腐的重要手段。如果组织引导不当,其副作用就会出现和放大,甚至发展成“网络文革”。但如果领导和引导得当,我们就会最大限度地降低网络反腐的负面影响,发挥其正面积极作用。为此,必须尽快制定和完善网络反腐的相关法律规范,建立相应的体制机制,引导网络反腐理性化,把网络反腐纳入法治化的范围内进行。既要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又要规范群众参与的操作程序,使广大群众能够真正依法有序和理性地行使好自己的监督权力。

(作者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原副政委、教授 )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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