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一票否决制”的误区

走出“一票否决制”的误区

核心提示:“一票否决制”乱象折射了日趋浮躁的政绩观,整治“一票否决制”乱象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把政绩评价权真正下放给基层群众。

最近,多地被指滥用官员“一票否决”制度已引起高层重视。“烟酒销售指标”、“精神病指标”、“结扎流产指标”……近年来各地频现的“雷人指标”,这些指标本身设置就多不合理,还通过层层摊派,加在基层工作人员身上,完不成指标往往被“一票否决”,引发人们讨论。与之相对的,在招商引资、信访、群众满意度等事情上,一些地区滥用“一票否决制”,“导致下级不惜造假穷于应付,依上级行政,不依法行政等”。而在环保等方面,虽也引入“一票否决制”,但因“没有组织部门真正介入”,地方很少问责,形同虚设。

“一票否决制”最早始于湖南常德。1982年,为解决计划生育这个“天下第一难事”,常德将计划生育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指标,不达标不能评先评优,其后又追加不达标不晋级、不提拔,连续两年不合格就地免职等规定。常德的做法,很快推广到全国。官员“一票否决制”在我国已实行了30多年。在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大事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确实存在被滥用、被乱用的问题,“一票否决制”成了一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信访一票否决、环保一票否决、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师德“一票否决制”、校车安全管理也搞“一票否决制”等。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一票否决制”变了味道,成了少数领导炫耀权威甚至以权谋私、权力交换的资本,成为滋生腐败和降低工作效率的重要诱因。

“一票否决制”乱象折射了浮躁的急功近利的政绩观。有的“一票否决”事项明显缺乏科学的论证,甚至只是根据领导的一句话、一个批示,就随意推出“一票否决”事项。这种变了味的“一票否决制”只能助长基层说假话、做假事,玩文字游戏,搞形式主义的风气。归根结底,“一票否决制”的本质是依权威行政、依政策行政而不是依法行政,张扬的是超越制度理性的人治权威而不是彰显法治的权威。

治理“一票否决制”乱象,必须对其进行科学设置和规范,以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取代“一票否决制”。科学合理地划分上下级政府的责任权力,科学配置地方政府各项工作的权重,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使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依法进行绩效考核,促使下级政府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内实现依法行政。

责任编辑:刘萌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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