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一票否决制”的误区(2)

走出“一票否决制”的误区(2)

核心提示:“一票否决制”乱象折射了日趋浮躁的政绩观,整治“一票否决制”乱象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把政绩评价权真正下放给基层群众。

治理“一票否决制”乱象,必须下放政绩考核权,把考核权交给群众行使,变“一票否决制”为多票信任制,让群众对政府政绩拥有更多的发言权和评价权。政府工作的实质是“为人民服务”,服务的水平和效果只有人民才最有发言权。因此,有必要将政府政绩考核的权力下放给基层群众,有必要引入科学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测评,让基层群众以对基层领导干部投递信任票的方式进行考核。

实际上,“一票否决制”的弊端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科学完善“一票否决制”也已经见诸行动。例如,在环保领域,今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针对大气质量指标,没再提“一票否决”制,而是要求从上而下各级签订责任书。另外,河北省近期完善了干部考核标准,加大了对造成雾霾天气的主要排放物削减率的考核,提高环保考核权重。天津市在即将出台的区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中,生态环境分值提至22分。可见,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以提高某项考核权重为主要手段而不再是片面推行“一票否决制”。

“一票否决制”乱象折射了日趋浮躁的政绩观,整治“一票否决制”乱象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把政绩评价权真正下放给基层群众。

责任编辑:刘萌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