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烟台开发区自2011年1月1日起,通过财政为农民补贴个人缴费差额的方式,将农村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农村居民纳入统筹后,可报销药品范围由新农合的1159种扩大到3080种,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可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均高于新农合制度;农村居民就医范围扩大,实现了市区范围内定点医院就医直接报销;大病病种和慢性病病种类分别增加了10种和7种,减轻了农村居民负担;一体化的实施,使管理成本明显降低,年减少管理费用支出50余万元,从而使农村居民利益和经办管理获得了“双赢”。
(作者单位:烟台开发区医疗保险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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