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精神,“回头看”采取以下方式方法进行:
一把手带头,领导班子深查。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领导班子要结合通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群众评议情况,对前段时间工作逐一对照检查,深刻分析,找出存在问题和不足。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靠前指挥、深入指导。
支部书记带头,党员干部自查。省直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支部,要根据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中的批评意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搞好自查,重新深入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重新审视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并进一步修改完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支部书记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开展“群众三评”,邀请群众帮查。对第一环节群众评价、第二环节群众评议所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反馈;同时,要采取适当形式,认真听取群众对前段工作的评价,继续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让群众帮助找差距、查不足。
改进督导方式,组织交叉督查。省委各督导组要落实省委要求,采取交叉督导的形式,互换督导单位,对第一批活动单位开展一次随机督导检查,相互帮助找不足、找问题,相互取长补短,确保“回头看”效果。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对“回头看”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对照“六看”要求,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于“回头看”发现的问题,该补课的及时组织补课,力度不够的要加把火,走了过场的要坚决返工重来。省委各督导组要认真对“回头看”开展督促检查,认真审阅把关被督导单位的“回头看”工作总结,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通知强调,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回头看”工作与整改落实结合起来,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筹推进,互相促进,以活动的良好成效更好地推动工作、促进发展、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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