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
选官,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以往官员从“上级部门”中来,到“下级单位”中去是很正常的,毕竟,在“上级部门”中工作的人员工作成绩更容易被“上级领导”了解到,而领导下基层与“下级单位”优秀人才接触的时间和机会毕竟有限,这就使“干部部门化”成了官场难题。“打破干部部门化”是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的重要途径,但却不是唯一途径。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还需要各级选人用人单位常怀任人唯贤的态度,不拘一格选人才,切实做到因岗选人。
用官,破除只上不下观念。当我们看到一个官员被选拔任用之后,很难看到他“上去”又“下来”,除非犯了什么错误。官员不犯错误是否就胜任自己的工作呢?答案是不一定。“用官”实际上是对官员以前工作的肯定,但官员如果“只上不下”那就会出问题了。因为部分“上来”的官员并不一定能够适应新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导致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破除只上不下的用官方式,既是对当事人负责,也是对党的事业负责。
管官,落实从严管理制度。我国现阶段并不是没有“管官”的制度,而是缺少对制度的落实,尤其是对“一把手”监管的落实。从前段时间的新闻中我了解到,今年6月以来,广州、湖北、湖南又有至少3名官员被公布“失去联系”。如果对“管官”制度落实不到位,就会给官员犯错留下隐患,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正是时代所需。
(作者单位: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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