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别忙着“立新规”

先别忙着“立新规”

核心提示:目前,教育实践活动已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环节。由此可见,教育实践活动就算进入了建章立制环节,也先别忙着“立新规”,否则只会“适得其反”,造成制度交叉打架、不合时宜。

目前,教育实践活动已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环节。一些地方将活动中那些,经过实践证明“管用”的好经验,通过建章立制的方式,固定下来、推广开去,这种做法值得肯定。一来它是此次活动的既定环节,是扩大活动成果成效的一种方式;二来也能防止活动“一阵风”,吹吹了事。但是,也有的地方为了快出“成果”、快出“成绩”,“不管三七二十一”,胡乱的建立了些制度,这不仅是个作风问题,更影响了活动的深入开展,取得更加重要的制度成果。

我们很多制度为什么执行不了、执行不好,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制度的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单位制定制度,不是为了更好促进工作、规范次序,而有其它目的。比如,有的是为了迎接上级检查,证明有这方面制度;有的是为了“邀功求赏”,表明工作有抓手。以这种目的制定出来的制度,是拿来“看的”,当然执行不好。可以说,近年来我们积累的作风类制度也不少,但“四风”问题却仍然突出,问题出在哪里?一个重要原因,可能就是制度虽然多,但却不管用。

由此可见,教育实践活动就算进入了建章立制环节,也先别忙着“立新规”,否则只会“适得其反”,造成制度交叉打架、不合时宜。建章立制可以说是一件大事,等不得、慢不得,更急不得、虚不得,必须从长计议,一步一步的来,慢慢深入下去,才能见到实效。首先要做的事,就是给原有制度来一次“瘦身”。要由相关单位、专门人员负责,花大力气、下笨功夫,对原有改进作风方面的制度来一次大清理,分门别类,摸清底数,拿起“手术刀”,摒弃不合时宜的,修整能够坚持的。

当然,“立新规”不是不重要,而是极其重要,必须抓紧、抓实、抓好,以体现教育实践活动的丰硕成果。所以,建章立制要做好的第二件大事,就是保证新建制度必须规范实用。新建的制度,就要像中央“八项规定”那样,直截了当、简明扼要,一看就懂,易操作、能落实。建章立制要做的第三件大事,就是做好把关工作。要建立目录管理制度,以后要新建作风类制度,必须通过相关程序才能进入。当然,制度的生命在执行,制度一旦建立,必须不折不扣执行,不搞变通、不搞“下不为例”。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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