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0岁女孩摔打男童:我们灌溉“花朵成长”忽略了什么?(3)

【案例】10岁女孩摔打男童:我们灌溉“花朵成长”忽略了什么?(3)

焦点

在女孩家发生什么?

家长称男童疑因受狗叫惊吓从阳台坠楼

监控录像只能看到女孩在电梯里对男童实施殴打,之后电梯门关闭,再发现原原,就是在路边的水泥地了。斯先生在电梯间及小女孩所在的25楼都发现了血迹,遂怀疑原原是被小女孩故意摔下楼的。

据发现原原的小区保安陈家庆称,现场有挪动痕迹,楼底一处明显凹陷的树丛,树枝是新断的,该坠落点上方也正是小女孩家所在方位。

女孩父亲李先生不认同“女儿故意将男童摔下25楼”的说法。他说,参与调查的警察告诉他,当时女儿在阳台对男童有踢打动作。至于男童坠楼的原因,李先生表示,他女儿对他说,事发时突然传出几声狗叫,“男童受惊吓自己坠楼”。

那么,在女孩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呢?昨日,警方通报称,据李某陈述,她将原原从电梯抱回25楼家中,在客厅沙发上对原原实施殴打,后将原原抱至阳台栏杆上逗玩,致原原从阳台栏杆处坠落。

女孩为何离开重庆?

事发后其母赴新疆工作,女孩一同前往

12月5日,女孩已随母亲前往新疆的消息引发网友质疑,在原原坠楼原因不明的前提下,当事女孩为何可以远赴新疆?

5日晚,警方通报称,李某父母均系某化工企业职工,事发时,家中只有放学回家的李某一人。12月2日,李某母亲调至该企业新疆分公司,李某一同前往。临行前,办案民警将李某母女赴新疆事向原原家人及其律师进行了当面告知。公安部门将进一步核查事件相关具体情况,并严格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已及时将调查结果向双方当事人及其监护人进行了通报,因行为人李某只有10岁,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依法不予立刑事案件侦查。

原原家的代理律师、渝州律师事务所的但兴明称,由于涉事女孩还未满14岁,系未成年人,无论造成何种后果,均不能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但是父母对女孩有监护责任,可以依法向他们家提出民事索赔。但兴明透露,原原母亲曾燕已提交起诉书要求民事赔偿,但具体数字还要依照小孩的恢复状况作出判断,详细数额要等原原出院后再作最终计算。

各方说法

女孩家长:女儿常挨打性格受影响

5日,小女孩父亲李先生向新京报记者透露,事发后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也乐意原原家属到法院起诉,“会积极配合后续赔偿工作,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李先生称,自己的女儿平常很喜欢小孩和小动物,“但表达方式有问题。”李先生说,事发后他问女儿为什么要踢打男童,“女儿说男童跟她做鬼脸、不友好”。李先生认为,伤害男童只是女儿表达感情的方式,“她希望男童对她笑,对她友好。”

李先生说,女儿只是不懂得怎么表达爱,“她爱这个东西,不懂得表达出来,有时候反而会伤害她。”

李先生说女儿平时很正常,并无暴力倾向。他承认自己和妻子平常会打骂女儿,多少对女儿的性格有影响。他家邻居对当地媒体人士称,小女孩的父母都是当地一家工厂的工人,“平常很爱打牌,对小女孩缺乏关爱”,该邻居证实,小女孩家经常传出打骂声。

关于对女儿的教育问题,他表示不愿回应。李先生透露,事发后,女儿一直哭闹,很害怕,目前已被妻子带至新疆安置。

女孩同学:事发前女孩说想摔婴儿

记者了解到,事发前,小女孩是当地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5日,该校校长刘建文向记者证实,11月28日,该女孩已主动申请转学,目前已不在该校就读。

刘建文称,直到12月2日,校方才得知女孩摔婴儿一事。女孩的班主任阳娟介绍说,小女孩相貌普通,身材修长,在同龄人中个头儿偏高。在班级里属于比较乖的学生,“既没有突出的表现、也不会给老师惹事。”

小女孩三年级时转学到该小学,阳娟从她转入时起担任她的班主任至今。阳娟说,女孩妈妈在她刚转入该校时,交代老师多多关照孩子,此后并未有特别嘱托。

阳娟回忆,事发当天,自己还曾去小女孩班级上过语文课,并未发觉小女孩任何异常。

当地一名参与采访的媒体人士称,据邻居透露,小女孩平常就有一些怪异行为。有人曾在小区中看到,女孩故意剐坏他人的车辆。多名邻居称,小女孩对比自己小的孩子很有兴趣,与其同乘电梯,她会一直捏小朋友的脸,直到把对方捏哭。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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