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中间

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中间

近年来,陕西省白河县检察院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构筑“三位一体”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彰显司法关爱。白河县检察院以创建和谐社会为己任,结合县域特点,将救助刑事被害人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切入点。3年来,该院共救助特困刑事被害人60余人,救助金额30余万元。同时,该院定期开展谈心帮扶活动,积极探索构建心理救助、法律救助、经济救助三位一体的综合救助机制,帮助弱势群体恢复信心和勇气。

注重办案效果,实现法律教育和挽救的双重功效。白河县检察院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注重法律的教育、挽救功能,充分运用不批捕、不起诉等措施,健全实施逮捕必要性审查制度。完善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的办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量刑建议制度,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品行调查、分案起诉、回访帮扶等制度。探索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中一些罪行轻微人员依法从宽处理的机制。积极开展对涉案人员诉前引导、庭审感化和案后帮教,着力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规范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监督不留死角。白河县检察院进一步规范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工作,与法院、司法局沟通协商,研究制定了《对拟建议适用缓刑的被告人进行社区调查评估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建立社区矫正联动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有效防控并降低社区矫正人员社会危害的风险程度,为社区矫正人员正常生产、生活和回归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到群众中去工作。白河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在基层建立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群众的一线平台,3年来相继建成了7个检察联络室和茅坪驻镇检察室。检察官通过一线平台,在镇村通过接受控告申诉举报、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参与特殊人员帮教、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使检察职能家喻户晓。

白河县检察院还建立了服务群众的“检察官分片包抓村制度”,将该县127个村的平安创建、帮扶发展任务分解到每名检察干警,实现服务对接到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致富增收创造便利条件。目前,该院干警个人捐资近5万余元帮扶困难群众,帮助解决包建村帮扶资金近40万余元,建成2处人畜饮水、2座便民桥等项目。

推行阳光检务,尊重和满足群众诉求。白河县检察院把尊重和满足群众司法诉求作为工作的第一目标,推进集控告、申诉、投诉、咨询、查询等为一体的“阳光检务”信息平台建设,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在信访接待中,该院要求干警做到“五不厌烦”,即对重复来访不厌烦,认真倾听,尽快办理;对集体上访和矛盾可能激化的来访不厌烦,及时进行疏导;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不厌烦,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对言语表达不清的来访不厌烦,耐心沟通;对无理缠诉的来访不厌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保证群众来访诉求“件件有处理、事事有回声”,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集聚群众基础这一最根本的正能量。

责任编辑:李妮玮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