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人的城镇化”

稳步推进“人的城镇化”

“暂住证要改居住证了,有了居住证咱也能缴社保,子女在城里上学不用交借读费了。”在南京务工的安徽籍农民工张振涛高兴地说。11月20日,《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办法》规定,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申领居住证,可享受社保、子女上学等一系列政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等配套制度,这意味着“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迈出了坚实一步。

“人的城镇化”是核心

目前我国共有2.6亿农民工在城市打拼,但长期以来,“户籍差别”所造成的“身份差别”让他们感到城乡间的“高墙”。

“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关键一环在于户籍制度改革。”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教授段成荣说,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放宽落户条件,让有意愿、有能力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定居成为市民已是刻不容缓。

同时,与户籍有关的探索正在各地展开——

2012年底,上海对居住证进行“积分制”管理,居住证A证和C证持有者在社会保险、公共卫生、住房保障等各方面的待遇完全相同,享受和上海本地户籍居民同等的待遇;

今年4月,北京市提出年内启动实施居住证制度,同步研究制定医疗、教育相关的公共服务的配套政策措施;

今年5月,广州市公安局宣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更换统一的广州居民户口簿工作,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这必将给亿万农业转移人口带来福音。

不仅仅是户籍变更

农民变成市民,不光是将户口本上的“农业”两字变为“居民”,更重要的是解决好后续的就业、医疗、教育、住房以及社会保障等问题。

“2013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今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在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中提出这一要求。

“一个时期以来,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到公租房、两限房,保障房覆盖的主要还是在城市生活而且有城市户口的群体。”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洪亮说,至于在城市生活的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一直是难点。而近两年,一些地方开始探索给外来务工人员更多住房保障,尤其是十八大后,部分地方将农村转移人口也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之内。

例如,四川省在《2013年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要点》中明确,今年启动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把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将20%的公租房向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供应,还将专门研究将农民工扩展进公积金缴存范围等支持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针对城镇化发展所需的各类核心要素,例如户籍、公共服务、土地等都做出了统筹安排,意义深远。

科学看待城镇化率

过去的35年间,我国的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增长到2012年的52.57%,城镇化率已与世界平均水平大体相当。城镇人口历史性地超越了农村人口,中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然而,有关专家也提出,“52.57%”只是基于城镇常住人口的统计,在国家统计局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户籍城镇化率是27.7%。这说明,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速度,已大大落后于城镇化速度。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城镇化质量不高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今年相关会议上指出,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市民化进程滞后;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城镇用地粗放低效;城镇空间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城镇规模结构不合理;“城市病”问题日益突出,城市服务管理水平不高;体制机制不健全,阻碍了城镇化健康发展。“中国城镇化的外部条件和内在动力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必须走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之路。”徐绍史强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同时明确,要“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可以看出,我们将更注重城镇化的质量,更注重‘人’的城镇化。”段成荣说。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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