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假日安排:符合国民经济发展水平

2014假日安排:符合国民经济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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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国务院发布新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4年全国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方案正式出台。

方案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一方面吸纳了大多数人保留春节、国庆两个7天长假的意见,另一方面避免了频繁调休小长假,有利于保持日常工作生活节奏。此举既顺应了公众期待,又在多元的诉求、意见、建议中寻找出一个平衡点,使方案尽可能科学合理,又符合最大多数人的意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节假日放假方案,2014年,元旦、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各放假一天,节假日逢周三时不调休,仅在当天放假;长假调休改为调借节前和节后周末各1个周休日;春节假期恢复为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七。

记者了解到,为使法定节假日调休安排更加科学合理,全国假日办先后两次征求公众意见。先是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汇总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提出3个调休方案,而后就此方案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在再次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观点认为,如不能增加春节假期,可将春节放假时间由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二恢复到正月初一至初三,这样可以增加节后与家人团聚的实际时间。这一要求也被主管部门采纳,并列入到新的节假日放假方案中。

放假天数暂不宜增加

从国际比较看,我国现行的法定节假日总天数是适当的。法定节假日的总天数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世界分工体系中仍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占有明显优势,劳动力成本不宜过快增加。增加法定节假日天数必然会增加企业用工成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企业竞争力。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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