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职工平均年法定休息日为125天(法定节假日11天,周休日104天,职工带薪年休假平均10天),已超过全年时间的三分之一,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因而短期内不宜增加春节及“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天数。
一项针对世界62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天数的统计数据显示,法定节假日平均为11.7天,我国排在并列33位,属于中等水平,与法国、意大利等国家持平,超过了澳大利亚、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
此外,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节假日安排看,每个法定节假日基本为1天,即使是圣诞节,也只有德国、法国、英国放假2天,其他国家均放假1天;国庆节(独立日)各国基本只放假1天。我国节假日放假安排与国际惯例基本持平。
完善带薪休假是关键
现行法定节假日安排存在的集中出行导致交通和景区拥堵、调休造成连续长时间工作、假期安排缺乏规律社会难以把握、供求失衡导致旅游质量下降和价格上涨等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要根治这些问题,一方面要继续调整节假日安排,另一方面要完善带薪休假制度。”有关专家指出,全面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满足群众旅游需求、分散出游时间的最有效途径。
据介绍,62个国家和地区工作10年的职工带薪年休假平均19个工作日。我国排在并列59位,仅高于泰国和菲律宾。职工带薪年休假与世界平均天数的较大差距,也导致我国职工总体休假水平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记者了解到,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6年来,受文化背景和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目前虽只在部分人群中得到落实,但总体进展顺利,且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重要性。2012年,已经不同程度地享受带薪年休假权利的职工(含未休假但依法给予工资补偿的职工)约占到50%。
不过,从国际经验看,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需要一定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专家建议,今后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各级党政机关领导人应带头落实,形成示范效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职工带薪年休假作为劳动监察的专项内容,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要采取集体协商等有效措施维护职工的合法休假权益;教育部门要督促各地在确保学习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安排中小学放春假,为职工利用带薪年休假安排家庭旅游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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