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2001
户籍改革起步期
1994年以后,国家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结构”划分法。以居住地和职业划分为农业和非农业人口,建立以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寄住户口三种管理形式为基础的登记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逐步实现户籍的证件化管理。
1997年6月公安部颁布《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2001年3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
2002
城乡一体化户籍构建期
2007年3月4日,公安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等13个部门进行了户籍管理工作综合调研, 形成了《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送审稿)。(新京报,记者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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