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贪腐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

查处贪腐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

核心提示:当前,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全党深入开展。应加强从严治党的工作约束,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当前,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全党深入开展。这是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对广大党员干部作风意识的一次深刻砥砺。在此过程中,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纠正“四风”没有退路,必须勇往直前、善做善成;查腐惩贪是能否刹住“四风”的重要体现,必须警钟长鸣、坚持不懈。

深刻认识反对“四风”与反腐倡廉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四风”问题解决好了,党内其他一些问题解决起来也就有了更好条件。

“四风”问题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集中解决的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关乎人心向背,是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社会舆论的热点。这两者统一于从严治党的共同要求之下,统一于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共同追求之中。

我们知道,“四风”是腐败的温床,不纠正“四风”,廉洁从政就无从谈起。事实上,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揭露出的一些“四风”问题严重的领导干部,在遵章守纪、廉洁自律上都存在或多或少、这样那样的问题。

反对“四风”,为抓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一个着力点,也为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提出了一个切入点。同时,切实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是能否刹住“四风”的重要体现,也是衡量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评价标准之一。

因而,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应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切实加强作风教育、廉政教育,并把这些教育内容作为“照镜子”、找差距的参照标准;从行动上重视起来,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切实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不断以反腐倡廉的新进展新成效,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查腐惩贪反映了群众呼声

中国共产党如同一条大河,奔腾向前,每时每刻都有新的雨露甘霖加入,也都有泥沙垃圾被淘汰。只有坚持从严治党、吐故纳新,党才能以优良作风不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先进性,立于不败之地。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落脚点,就是要以解决群众深恶痛绝的“四风”问题为抓手,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实现执政为民、造福于民。把群众需求放在最高位置,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问题,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同样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导向。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本身就包含了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明确要求:对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怀有敬畏之心、戒惧之感,不忘根本、不忘初衷、不忘使命;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同样,对“四风”问题严重的人进行恰当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也是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基本经验的必然要求。从延安整风时期起,党就注重把思想教育同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相结合。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能不“严”,惩治这一手也不能软。

通过“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领导干部在找到问题和病根后,就需要深入地“治治病”。这时要坚持的方针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因而,对于那些问题严重又不能真诚改正错误的人,仅仅停留在“说说、讲讲”这样的教育层面还不够,必须进行“伤筋动骨”式的严肃惩治。

据统计,今年1月至8月,我国检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案件13163件、18616人,涉案总金额31.1亿元。其中,来源于群众举报的有7080件,厅级以上领导干部达129人。这充分说明,我们党牢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的道理,始终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也正是通过实际的行动,切实回应了群众的呼声,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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