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优势与路径(2)

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优势与路径(2)

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路径

确立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规范依据。一是在相关法律法规中确立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地位。我国已经制定了《文物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是在这些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化遗产保护途径中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因此,需要把日渐重要的数字化保护写入其中,通过法律法规来确立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地位。二是为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制定规范化标准。为文化遗产的数字化采集、资源数据库建设和数字化标准规范等建立一系列可操作性的标准,从而为全国各地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建设提供可以参照的统一标准,指导各地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的具体实践。

加强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经济支持。一是建立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专项支持资金,将该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而增长。二是健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外围产业的经济扶持。三是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要拓宽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通过捐赠、设立专项资金或者保护基金等方式参与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

构建文化遗产多重资源网络平台。一是建立国家级的文化遗产数字资源库体系。由国家统一规划,通过政府牵头和社会参与,在国家层面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信息相结合的综合数据源,把碎片化的信息聚合在一起,实现数字化、可视化建模,进行立体重构和生动再现,既方便查询,又促进文化传播。二是建立特色文化遗产数字资源库体系。几千年的文明发展使得我国文化遗产存在与表现形式多样,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民族具有各自特色鲜明的文化遗产资源,因此应建立特色文化遗产数字资源库体系,反映不同地域、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文化特色,也更有利于特色文化的传承。

建立文化遗产基因信息库。一是科学论证和提炼可以永远传承和坚守的文化遗产基因信息的核心元素,并对其进行科学、客观地评估与分类,如文化遗产的图形符号、典型纹样、地域属性、时代特征、词汇语义、色彩体系等民族文化基因,以保证民族文化DNA的正确传播与传承。二是利用模式识别、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对文化遗产图形符号、色彩、纹理等基因式信息的特征进行识别与抽取并进行矢量化表示,建立文化遗产基因信息优质矢量数据集。三是依据图形特征或语义特征创建一种准确、快速的图形图像检索方法,来达到文化遗产基因信息准确检索、高效调用的目的。以此让传统文化“反客为主”,在现代创意产业中焕发生命与活力,并在新技术与当下文化表达的符码中发挥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