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社科研究经费的使用效益

提高社科研究经费的使用效益

经费是开展科研工作的物质基础,其投入多少往往直接影响到科研质量的高低。自1995年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以来,我国科研经费大幅提升,经费总额已居世界第二位,并结出了累累硕果。但与此同时,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如何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增强效益,仍是一个不能回避的话题。

在我看来,目前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在科研经费使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经费不够用。一是总量不足,与社会科学研究的总任务不相称。社会科学基金与自然科学基金总量长期保持在1∶10左右,明显与当前注重社会民生的政策不符。二是单项经费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差距过大,相同的题目(如管理学、心理学等)在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两边申请,差距可能在几十倍左右。三是课题没有细化,只有层级区分而缺乏类型区分,按照课题级别拨付经费,同一级课题经费标准相同,很少考虑研究类型,这就给从事应用研究的课题带来极大困难,经费明显比文献研究和理论研究的课题困难。四是政出多门,不多的社会科学研究经费分散在各个部门,横向上分散在中央国家部门之间,纵向上分散在中央和地方,投放项目过多,使用分散。五是课题申报门槛低,非专业人士大量涌入,造成了僧多粥少。

第二,经费不好用。一是时间上不好用,如课题经费要求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有的课题甚至要求一年内完成,不能按时用完就收回。二是经费使用项目不好用,如出国研讨费用需要层层审批,虽承认专家劳动贡献,但在专家费用比例上严格限制,不符合社会科学研究专家智力费用比例越来越大的趋势。三是报账手续上过于繁琐,规定必须有发票为报账依据,要求越来越细致,层层签字。

第三,经费不能用。一是不承认课题组的劳动贡献,社会科学研究需要个人付出极大的时间精力,目前的制度设计是建立在课题组个人义务劳动的基础上,这只对需要晋职升级的中青年研究者有吸引力。二是不补偿单位资源使用费用,如图书、资料、办公室、会议室等,以及与此相关的水电气消耗。三是许多必然发生的项目不能报销,如不能支付国外专家的费用和出国会议费用,不能报销餐饮、通信等费用,不能支付调查访谈对象和数据收集者的报酬,而这些恰恰是提高研究质量所需要的。

显然,社科课题经费不够用,影响研究者的工作积极性,导致研究中趋易避难;社科课题经费不好用,影响研究者的注意力,导致研究中分心费力;经费不能用,影响研究者的诚信度,导致研究中弄虚作假。这些消极因素综合作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社科研究的前瞻性、持续性、创新性,进而深刻影响社科研究的质量和效用。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主要有八条。

第一,增加社科研究经费,解决经费不够用的问题。一是从思想观念上树立没有大投入就没有大产出的理念。二是在体制上逐步缩小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在总量和单项上的过大差距,或者进行必要的统筹整合,避免一头经费过多浪费,一头经费不足、研究肤浅的现象。三是按照研究性质和实际需要确定经费资助标准,好钢用在刀刃上,鼓励挑战非共识和有风险性的课题,加大实证研究的资助力度。四是统筹整合社科研究资源,提高申报门槛,面向专业人士,通过权威的网络数据库统一发布信息,减少课题重复设置,避免课题经费被非专业人员占用。

第二,调整经费结构,解决经费不好用的问题。一是实行课题完成时间弹性化,留出一定空间。二是调整经费使用项目,简化出国研讨费用审批手续,承认专家劳动贡献的重要性,扩大专家费用比例,鼓励跨区域跨国家协同创新。三是简化报账手续,以预算为依据,以发票和个人信用为凭据。

第三,增加经费支出范围,解决经费不能用的问题。一是学习国外经验,承认课题组的劳动贡献,给予一定的报酬,增加对所有社会科学研究者的吸引力,特别是吸引顶尖创新人才的参与。二是适当补偿课题承担者单位资源使用费用,提高单位的积极性,如图书、资料、办公室、会议室等,以及与此相关的水电气消耗。三是增设经费使用项目,如支付国外专家的费用和出国会议费用,适当报销一定比例的餐饮、通信等费用,支付调查访谈对象和数据收集者的报酬。

第四,扩大后期资助,解决经费效益不高的问题。加大后期资助力度,重点资助有基础、有潜力、有前景的项目,解决 “最后一公里”问题,有助于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五,加强预算审核,解决经费用非所需的问题。强化预算的设计和执行,以预算控制决算,以预算决定花费,从制度上避免浪费现象。

第六,增加信息透明度,解决经费监督成本高的问题。将拨款、使用、成果等环节全程公开上网,接受社会监督,接受历史和实践检验,避免多头资助,防止弄虚作假。

第七,开展专门化教育培训,解决经费使用不专业的问题。经费使用的关键在人,需要加强经费管理常识的专业教育和培训,加强典型案例学习,预防为主,预防为先,使其真正知规则、懂规则、守规则、用规则。

第八,加强惩治力度,解决经费使用中贪腐的问题。反腐无论事件大小,“四风”不分职位高低,要端正社科经费数量少影响小的错误认识,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惩治力度,层层负责,人人关注,处处留意,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通过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人财共重,就可能逐步克服当前社科经费分配和使用中的问题,做到制度管钱,钱能用在研究上,投入的经费能够为繁荣和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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