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

新疆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

为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新疆高级人民法院院积极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案件的执行力度,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这次活动以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为重点,采取有力的执行措施,集中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为,提高案件执行效率。各级法院将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执行难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保障司法为民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目前各级法院正在认真统计各类案件,制定执行工作方案。新疆高院要求从现在开始到2014年春节前,新疆各级法院应首先集中执行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案件、申请执行人生活极端困难的案件,使专项活动初见成效。

责任编辑:李妮玮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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