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研究(2)

关于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研究(2)

我国共有县级地方行政单位2 861个虽然在其中的不到-半的县级单位里开办厂所谓的养老保险业务,但是这样的养老保险业务却是你出钱,我来给你保险的“保险业务”,严格来说不是养老而是保险。因此,导致了这部分县级地方行政单位中的所谓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较少,也只达到厂区区的10%农村也有医疗卫生所,但是,那仅仅是商业化运营,所以,从我国目前农村的所谓的养老保险与所谓的医保而言,只能称这为商业,而不是社会责任。换句话说,即便这也算是社会责任,可以这不到一半的县里的10%对于我国的整个农村乃至整个社会而言不过是杯水车薪而已。更何况这区区的百分之几也没有。

3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路

就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正在开始初步建立以社会救助为主的,以自愿参保为辅的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制度。虽然已经取得了一点初步进展,但是相对于我国庞大的农村人口而言,在这里我们只能说“路漫漫其修远兮”。

在我国的农村建立起农村全民社会保障体系,使我国的广大农民们能够在农村“乐不思蜀”;在我国大力发展精品农业,努力缩小城乡之间的差别。以社会保障把农民留在农村;以精品农业让农民不想离开农村;以全面农村社会保障让我国的农村“老有所养”、“壮有所创”、“幼有所长”。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一直以来的梦想。在十八大以后,我们从国家的许多举措中似乎看到厂实现这此梦想的希望。

即使是在经发达地区,由农民自愿参加养老保险也会无形之中增加农民们的负担。我国的农民中的绝大多数没有能力自愿购买养老保险,更没有能力参加医保,因为其收入来源与金额不同于城市。农民们靠大吃饭,没有保障性收入,在风调雨顺的年景基本上可以自给自足,但是岁有丰歉,一日_遇到自然灾害等情况就会极大影响农民们的收入,虽然农村也有各种保险,但是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将自然因素到了许多规定与说明,以躲避它们对于农民的责任与承诺。

4研究评述

农村社会保障应该建立起一种对全体农民普遍保障的,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模式。只有使我国的广大农民们安居乐业才能彻底地保障社会的安定团结,才能求得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更快地达到国家的真正的繁荣富强。目前国内的许多学者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现状、保障的不足之处、出现问题的原因、未来改革与发展思路与途径以及政府因该承担的责任等方面做了许多有成效的研究,有利于我们认清、理解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模式的特征与面貌,但是同时也会存在着一些不足。在主张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村社会保障的同时,忽视了关于缩小不同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差别,确保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研究。

5结论

国内的学者们对于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谈论的多,提出解决的办法少,究其原因,是因为在我国农村实现全面的社会保障存在着许多问题。诸如,地区差距较大,资金缺乏,社会立法滞后等。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讨论这此问题的学者们没有生活在农村,这和法律的滞后一样,因为关系不到立法者的切身利益,所以才迟迟没有推出让农村全体农民受益的法律。现在,这一切将有所改观,自从十八大以后,我们发现党已经派了许多的干部深入到农村中去,厂解农民们的疾苦,切实地解决农民们的生产、生活中的问题。这是非常正确的一步,也是我们党在农村政策上的巨大进步,我们蓦然回首,发现一个民族复兴的机遇就摆在眼前,一个伟大的民族就要真正意义的站起来厂。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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