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岂容贿选“玩火自焚”

民主法治岂容贿选“玩火自焚”

核心提示: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湖南衡阳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差额选举省人大代表过程中,发生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初步查明: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涉案金额人民币1.1亿余元。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湖南衡阳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差额选举省人大代表过程中,发生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初步查明: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涉案金额人民币1.1亿余元。

年末岁尾,在全国人民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各项改革的伟大进程中,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关键时刻,湖南曝光此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贿选事件,令人难堪。

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宗旨的直接体现。选举是一件最为神圣的民主政治活动,来不得半点的马虎和疏漏。湖南衡阳竟发生56名人大代表送钱拉票之肮脏行为,涉案金额达1.1亿,人数之多,贿选金额之高触目惊心。

这是一种民主法治建设上的“玩火自焚”,它就像一场危险的儿戏,让正义清明之士不忍观看。贿选之事,在世界各国均有发生。美国贿选丑闻接连不断,韩国执政党大国家党就曾发生严重的“贿选门事件”,我国台湾亦多次发生贿选之事。在我们国家,贿选舞弊虽有发生,但只是极端个别事件。

湖南衡阳出现这种情节极为恶劣的选举违法案例,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拥有权力的党员干部和拥有财富的“土豪”经济明星政治上糊涂麻木的极端表现。近年来,我国社会进入关键的发展转型期,在各种不良社会风气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一些党员干部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忘记了自己的公仆身份,忘记了党纪国法,一步步滑入腐败的泥潭,最终沦落为危害社会、践踏法纪的犯罪分子。那一个个被打倒的“老虎”和被拍死的“苍蝇”是我们党前进路上的一种耻辱!

畸形的权力观导致违法贿选的发生。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往往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权力具有天然的膨胀性和向恶性,只要缺乏足够的约束、监督,任何权力都会生出腐败,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约束权力。我们中国共产党人绝不能落入这一权力轮回的漩涡。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中国特色的纪检监察反腐制度正在彰显出炫目的光采。

我国的宪法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政治协商制度、中国特色选举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各项行政法律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经过长期历史实践做出的必然选择,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根本政治制度。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立国之本和执政之基。

湖南衡阳贿选事件发生后,湖南省委省人大毫不护短,及时果断迅速查明相关情况,表现出高度的大局意识、政治敏锐性和法治鉴别力,体现出壮士断腕决心和刮骨疗伤的政治勇气。民主法治建设,绝不允许利令智昏、胆大妄为和玩火自焚式的“儿戏”式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近年来,法治湖南之建设成果有目共睹,群众满意度不断攀升。这起贿选案发生之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这起严重贿选事件恶意攻击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之优越性,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惕。

有错必改,违法必纠。对衡阳破坏选举案中涉及的相关人大代表必须依照选举法和代表法予以严肃处理,该撤职的撤职,该法办的法办,涉嫌犯罪的坚决给以刑事处罚。

瑕不掩瑜,小污不掩大德,微瑕方衬完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我们必须对我国之政治民主法律制度充满必胜的信心,这一点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只要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主,认真贯彻十八大确定的各项奋斗目标,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坚定不移地走法治中国道路,富强、文明、和谐、民主的法治中国梦一定会早日实现!

责任编辑:李妮玮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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