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年年扶贫年年贫怪圈

走出年年扶贫年年贫怪圈

原标题:贫困县考核不再GDP至上 走出年年扶贫年年贫怪圈  

新华社25日受权发布《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意见》从战略和全局出发,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工作作出明确部署。《意见》提出的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三大看点尤为引人注目。

贫困县考核不再GDP至上

记者日前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黑龙江省兰西县、海伦市等地采访时,不少地方官员直言:“争抢贫困县帽子,其实争的是利益。”一些贫困地区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国家对县里的转移支付资金多成为满足政府运转的“饭碗”,而非扶持农民脱贫的“追加资本”,形成“扶县”与“扶民”两层皮现象。

针对这种现象,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认为,目前各地官员考核办法中,基本是以GDP论英雄,扶贫工作基本没有进入考核体系,做不好没坏处,好处则可以保留。“所以现在客观存在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虽然一些县的经济指标上去了,但是老百姓得到的好处不明显。”

《意见》明确提出,要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同时,研究建立重点县退出机制,建立扶贫开发效果评估体系。

“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将引导贫困地区党政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贫困问题上,而不是盲目追求经济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反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汪三贵认为,目前对贫困地区的官员来说,扶贫开发只是一般性的工作,并不占据最重要的地位。改革考核机制后,有助于把扶贫资源真正用在扶贫开发上,调动贫困县做好脱贫工作的积极性。

精准扶贫机制“瞄准”最贫困人群

来自国务院扶贫办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贫困人口总数为9899万人。但是,这个数据是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的国家扶贫标准抽样调查而来,由于全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信息网络,尚不能对所有的扶贫对象进行精准识别。

《意见》提出,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国家制定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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