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中有一个铁律: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所谓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权力过载”也容易导致腐败增多。一些“一把手”之所以陷入腐败之泥淖,原因就在于,他手中的权力过大,既决策又执行,自由裁量权过大,其中一些人不受约束、不按规矩和程序办事,恣意妄为。所以说,给“一把手”“权力卸载”,这样权力一旦分散,就大大地降低了腐败的可能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监督制约的作用,因此,从根本上防腐,应是将“一把手”权力适当“卸载”,就是那些腐败高发领域的权力,不由“一把手”独自行使,而是由领导班子集体行使。这就形成了对执政者权力的及时制约和必要的威慑力,使得权力成功地被“关在了笼子里”,形成“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制度约束机制。
习近平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起,“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这些论述,抓住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问题,抓住了反腐倡廉的重点环节,提出了值得警思的“一把手”监督课题。“一把手”不直管人财物应成为社会常态,对各级“一把手”限权制度形成威力,“一把手”腐败的几率就会大大降低。
【启示与思考】
“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就会制约和缩小“一把手”的权力,特别是直接插手人事和经济的权力。而“一把手”不再握有人事和经济的“拍板权”,无疑掐准了“一把手”贪污受贿和腐败的“命脉”和“死穴”,能有效遏制其手中花钱“一支笔”、决策“一言堂”、权力“一把抓”的顽症。对此,请大家不妨先来点掌声。
有媒体曾对“一把手”的贪腐现象曾做过这样的归纳和概括,具体提炼为三个“一”:财务审批上一支笔——许多贪腐分子都是独揽财务审批大权的一支笔;选人用人上一人定——这是某些腐败分子买官卖官的典型特征;权力运行上一把抓——有些贪腐的一把手对权力、特别是对人财物等实权十分眷恋,不讲班子分工,把实权全部抓在手中。
当前,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一把手”所掌握的三个“拍板权”,使“民主集中制”、党委一班人拥有平等的表决权,只不过说说而已,而“一元化”领导则成了名符其实的“一人化”领导。而媒体报道的一些副职谋害正职以夺权的丑闻就揭示:正职与副职虽然只隔半级,但是权力大小却几近主仆之分,“一把手”事实上就是“一霸手”。
而近年来,许多因严重违纪违法而落马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他们几乎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要么当时是“一把手”;要么曾经是“一把手”。据中央纪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谅介绍:在所有受纪律处分的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中,“一把手”比例占总数1/3以上,厅局级以上干部中“一把手”比例更高。
实行一把手“三不管”,加强执政能力、提高办事效率、防止权力腐败,中央有要求,百姓很期待,不少地方也早就“试”出了真经。这种权力监督的“新招”,反腐倡廉的“妙方”,应尽快成为新一轮反腐“流行风”,全面推广。
不难想象,当一把手由过往的“操作员”转变成了“监督员”,当副职由过往的“旁观者”变成“操作者”并承担相应责任,当“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成了一种制度常态,“一把手”监督难题也就迎刃而解了,那些因权力高度集中而滋生的腐败亦会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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