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省纪检监察系统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更新监督理念、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工作,贴心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为推进“两个跨越”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贯彻落实重点工作
发展、民生、稳定、改革和“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是四川省委工作的重点,也是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检查的“焦点”。一是为全省藏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做出新贡献。省纪委监察厅深入调研,研究建立监督检查联系机制、督查成果运用机制,制定藏区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规范工作流程,使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对藏区重点工作的督查,采取日常督查、集中督查、专项督查、部门督查等多种督查相结合的方式。2013年,省纪委监察厅9名厅级干部带领9个督导组,深入到藏区77个州县部门、76个乡镇、72个村及牧民定居点等地实地检查,与1660余名干部、农牧民个别座谈交流,查找第一手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全年共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问题)71件,责任追究267人。二是明确纪律要求,严明法纪红线,坚持全程跟进、全程监督“4·20”抗震救灾工作。由省纪委7名厅级干部带队的7个监督检查组加强定期巡查,先后对雅安市8个受灾县(区),邛崃市6个重灾乡镇,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16个灾后重建重点部门(单位)进行了多轮督查,深入49个乡(镇)、81个村组、36个集中重建点、233家农户,了解情况,跟踪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19个方面具体问题,都及时进行了反馈和督促整改,推动重建工作高效、规范运行。同时,监督检查组还指导重灾市(州)加强属地监督,督促省直部门开展对口监督,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全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督促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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