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副局长开会迟到被免职警示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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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案例】

【事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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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溧水区官员让人代开会被市长免职

据《扬子晚报》报道1月26日下午,南京纪委官方微博“钟山清风”发布微博称,在1月25日召开的全市城建城管环保工作动员大会上,溧水区城管局副局长俞立新没有请假,而让人代开会并迟到,经核实,决定给予俞立新免职、通报批评的处理。

26日,“钟山清风”这个微博发布,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议。“钟山清风”称,在全市城建城管环保工作动员大会上,溧水区城管局副局长俞立新在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因家事私自临时安排他人代会并迟到,给会议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记者注意到,前一天的媒体报道中指出,这名代开会的人迟到了10分钟,进场后立刻就被市长缪瑞林逮到并怒责,当时缪瑞林就表示,从即日起,无论是市委开会,还是市政府开会,凡迟到的,第一,要向监察局说明原因,第二,要罚款,不论原因。而且当时还责成溧水区区长谢元回去处理。

“钟山清风”表示,1月26日当晚,溧水区纪委调查核实后,决定给予俞立新免职、通报批评的处理。

网友:这是对干部的严重提醒

这个处理决定发出后,不少网友对这种“体现抓作风转变零容忍”的处理结果表示称赞,认为这是对干部要求越来越高,反四风贯彻得坚决的一种体现,对作风懒、散的干部问责,就是要加强对执行力的问责。“这是对干部的一个严重提醒,让更多的人不要以为制度就是挂在墙上的。”

也有网友表示,处理干部也得有制度依据,不能今天不高兴,脑袋一拍免职,明天高兴,一句下不为例放过,觉得更应该向公众说明其犯了干部管理中哪一条哪一款。

据了解,溧水区纪委认定,俞立新的行为违反了该区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双十规定》,依据《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溧水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区委常委会同意,决定给予其免职、通报批评的处理。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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