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马年,中央政府便在民生工程建设上送出了一个 “大礼包”——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7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重要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法将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持基本一致。
毋庸讳言,养老保险并轨问题是当前社会的热点议题。多年来,我国养老金“双轨制”的不公平广受诟病。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基本不用缴纳个人费用,相关责任基本由国家统一负责。但退休后,机关事业单位的平均替代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而企业职工的平均替代率不足45%,低于55%的国际警戒线。
为什么中央政府此次提出统一的并非关注度最高、被称为“最不公平”的机关事业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双轨,在笔者看来,养老金并轨改革困境的核心是利益问题,对于公务员群体来说,如果砍掉过高的养老金福利,将会直接损及他们的利益,必然会招致强烈反对。因此,恐怕不是短期内能完成的事。相对而言,城乡养老保险并轨是最容易的。
笔者认为,建立统一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不仅在制度上体现了城乡居民的公平性,更重要的是,打破了城乡制度的二元差异。同时,为机关事业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并轨铺平道路、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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