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实践中做好群众的“听、说、看”

在教育实践中做好群众的“听、说、看”

核心提示:要鼓励群众“说”。坚持开门搞活动,让群众广泛参与进来,既是历次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也是取得群众满意效果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强调,要更加注重发挥群众积极性,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在群众家门口开展,必须坚持开门搞活动,确保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态度真诚,加强引导,讲究方法,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因此,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要说给群众“听”、要鼓励群众“说”和全程让群众“看”,确保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支持、群众参与、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要说给群众“听”。关门主义是群众路线的大敌。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重点是市县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基层单位,但离开了群众的广泛参与,一切工作都是纸上谈兵,缺乏活力。因此,必须坚持开门搞活动,紧紧依靠群众,把群众参与贯穿到整个活动的全过程、各环节。要深刻认识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活动精神要让群众知晓,不能仅仅党员干部知道,广大群众不清楚,必须做到个个明白,全民参与。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积极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主题内容、目标要求和基本步骤,从而形成妇孺皆知、家喻户晓、人人关注的良好局面。要充分利用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或专线电话、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讲深讲透,力争做到家喻户晓。还要通过快板、小品、宣讲、墙报等直观的宣传形式,让群众自觉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的氛围,使密切联系群众的理论和观念不仅能够入眼入耳,更能入心入脑。

要鼓励群众“说”。坚持开门搞活动,让群众广泛参与进来,既是历次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也是取得群众满意效果的必然要求。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突出做好的工作。问题的发现、定准有赖于人民群众提供一手信息,问题的整改、见效更是需要群众点头认可。可以说,群众参与是开展活动的“风向标”,改进作风的“指南针”。因此,要坚持“开门纳谏”、广开言路,进一步畅通民意渠道,通过开展“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活动,采取“走下去”征求、“请上门”听取、“面对面”交流、“背靠背”查找等方式,广泛吸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凝聚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教育实践活动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都要设置一些利于群众参与的平台,不仅要吸纳本单位干部职工、基层群众参与,而且要邀请服务对象、工作对象、专家学者等人员参加。通过引导群众参与,查摆问题听群众意见、剖析问题请群众把脉、解决问题让群众监督,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诚心诚意请群众提意见、挑毛病,从群众呼声中找差距、找问题,真正使活动成为群众支持、群众参与、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最终一起唱响整治“四风”、践行宗旨的“大合唱”。

全程让群众“看”。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是第一批的延伸和深化,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更广、领域更宽、数量更大,同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更加具体尖锐,任务也更加艰巨。这次活动既然是群众路线的教育实践,虽然群众不是受教育的主体,但群众的参与、知情与监督却是必不可少的,在活动的每个阶段都注意倾听群众的反映与意见,应该是不可或缺的。要认真落实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措施,更加注重发挥群众积极性,既要态度真诚,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又要加强引导,使群众理性有序参与活动,还要讲究方式,让群众乐于接受、易于接受。具体活动中,过程要邀群众监督。要精心选聘教育实践活动监督员,对开展活动的各个阶段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归纳整理,及时反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从而促进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效果要请群众评议。教育实践活动效果是好是坏,成绩是优是劣,能力是高是低,不能靠上级来定,也不能由领导说了算,应该发动群众来评议,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

(作者单位:云南保山市委组织部 )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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