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群众路线 实现科学领导(4)

坚持群众路线 实现科学领导(4)

核心提示:《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中对群众路线作了表述:“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我们党90多年的发展史告诉我们,凡是党的领导思想正确,群众路线坚持得好,我们党的事业就兴旺发达;凡是党的领导思想错误,群众路线坚持得不好,我们党的事业就遭受挫折,就失败。

三要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制度。要通过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引导、约束、调节的刚性制度,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和调节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减少和避免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维护群众权益方面的制度安排是贯穿始终的。比如,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比如,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等。这些制度安排,对于保障民权,维护公平正义,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

四要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可以切实促进领导干部自觉按照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提升能力素质,把兴趣、心思、精力放在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干事创业上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作风怎么样,存在哪些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因此,要通过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制度,切实保障群众参与到党风建设的每个环节、每项工作中来,帮助领导干部对照群众的意见找差距,有的放矢去整改,确保作风建设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作者系内蒙古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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