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指导意见 (2)

河北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指导意见 (2)

二、广泛听取意见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听取意见心要诚,面要广,方式要灵活多样,梳理要原汁原味,确保把群众特别是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真实的意见建议征集上来。

1、突出重点对象。(1)市、县、乡领导班子及成员。重点听取下级党组织书记、“两代表一委员”、分管干部、本级老干部、基层党员干部代表、群众代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民营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2)市、县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重点听取服务对象代表、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3)省属企业、高校领导班子和成员。重点听取本系统党员、职工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的意见建议。(4)农村、社区等其他基层党组织。重点听取辖区内党员、村(居)民代表、老干部、贫困户、上访户等群众的意见建议。

2、把握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党员干部“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围绕信念动摇、急功近利、作风漂浮、吃拿卡要、庸懒散拖、独断专行、特权思想、奢靡腐化等十个普遍性问题,倾听群众呼声,征求意见建议。(2)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围绕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方面进行。(3)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围绕增强班子战斗力、发挥党员作用、健全服务平台、解决群众诉求等方面进行。农村、社区等其他基层党组织,可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特点,有所侧重。

3、畅通征集渠道。乡科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相结合,深入组织“六个征集”活动。(1)会议征集。通过召开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专家学者和老干部代表等类别的座谈会,征集不同群体的意见建议。座谈会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2)书面征集。通过信函、征求意见表、调查问卷、设置意见箱等,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3)谈心征集。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人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普遍谈心,真诚征求意见建议。(4)调研征集。结合落实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驻村联户”活动,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深入各自联系点或基层单位进行调研,蹲住时间不少于4天,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5)登门征集。直接上门入户,征求困难群众、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的意见建议。(6)网络征集。通过网站开设专栏、电子信箱、微信、微博等形式,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同时,注重借鉴第一批活动听取意见成果,充分运用纪检监察、组织、信访、巡视、审计等部门掌握的意见建议,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特别是要运用好信访案件倒查。农村、社区等其他基层党组织,可采取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听取意见建议,重点是入户走访听取意见。

4、如实梳理反馈。各级活动办对征集上来的意见建议,要实行不过滤、不遮掩,原汁原味地进行梳理、汇总,可适当归纳概括,但不得更改实质内容。梳理情况分别向领导班子成员和上级督导组反馈,作为对照检查、开展剖析的重要依据。同时,要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做好关键环节的保密工作,原始材料妥善保存。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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