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务实、清廉:党员干部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

为民、务实、清廉:党员干部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抓好党员干部这个重点,发挥好他们的引领带动作用。不同于普通群众,党员干部有着人民赋予的特定权力和特定作用。因此,他们要率先垂范,自觉成为社会主义国家价值目标的奋斗者,社会主义社会价值取向的引领者,社会主义个人价值准则的践行者,首先就要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为 民

为民,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立场,共产党人的天职。毛泽东同志说:“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改造世界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社会历史过程是人民群众追求和实现自己利益的过程。早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就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运动。”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了“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

为民,就是要情为民所系,也就是要对人民群众有真挚的感情。人是情感动物,炽热的情感,会使人表现出极大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促使人全身心地投入某种活动、某项事业。列宁说:“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邓小平同志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只有具有对人民群众真挚的爱,满怀真情,才有可能牢固地确立起为民的立场和采取为民的行动。现在交通工具发达了,有些干部与群众的距离却远了;通信工具先进了,有些干部与群众的沟通却困难了。这里面首先表现出的是个立场问题、感情问题,也就是说有的党员干部对群众的感情淡漠了。我们要自觉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从思想和情深处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先生,要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以群众的忧乐为忧乐,以百姓的疾苦为疾苦。

为民,就是要权为民所用。党员干部与普通群众的一个重要区别是,他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习近平同志强调:“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无论官当多大、权有多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现在的确有些党员干部在如何对待和使用权力问题上存在着糊涂观念:有的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想问题、办事情不怕群众不满意,只怕领导不注意,逢迎拍马、唯上是从;有的认为权力来源于个人努力、个人奋斗,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奉为信条,滥用权力甚至以权谋私。这些思想和行为是同马克思主义权力观背道而驰的。如果奉行这样的权力观,不出问题、不犯错误是不可能的。

为民,就是要利为民所谋。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是为民的落脚点。任何工作要不要做、能不能做,都要从人民的需要、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能从个人和小集团的利益出发。我们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在利益分化、社会多元、社会分层的今天,群众的利益需求越来越多元、多样、多变。要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切实把人民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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