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民主法制领域改革述评(3)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民主法制领域改革述评(3)

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用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改革发展

国务院日前决定,向社会公开国务院各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以锁定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底数”,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私权利,是法无禁止即可行;对于公权力,则是法无授权即禁止。”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要在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进一步厘清“权力清单”,通过科学立法最大限度减少权力的自由裁量,通过“制度的笼子”依法治权、束权。

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改革清单”中明确提出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为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文物保护法等12部法律的修正案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等7部法律的修正案。国务院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

围绕建设法治中国目标,国务院各部门积极践行法治精神,主动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贯彻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一切难题,只有在改革中才能破解;一切愿景,只有在实干中才能实现。人们相信,在新的历史时期,法治中国必定能更好地守护“中国梦”,让“中国号”巨轮航行得更稳、更远。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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