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远:在发展中解决地方债风险问题

郝远:在发展中解决地方债风险问题

摘要:郝远认为,地方债的产生与干部任期制度也有关系。“任期一届5年,在5年内,他管辖的区域内,如果能够实现经济可持续的快速发展,这个任期目标就完成了,那么完成这个目标是要有代价的,这个代价就是政府的债。至于谁来还这个债,他并不过多的关心,因为这是未来的事,所以说这样也导致一些政府的债务不断地增加”。

人民网北京3月5日电 (记者 李叶)“实际上我们的债务从国际警戒线上看,还是完全合理的一个水平,不存在我们还不起债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副省长郝远4日表示,地方债潜在风险的表现程度是不一样的,有些地方可能会大一些,有些地方还远远发展得不够。他指出,中国的经济虽然从高速转到了中高速这样一个发展轨道上,但依然是世界上发展最健康也是最快的一个经济大国,我们在发展当中去解决这些问题是完全有可能的。

“这是发展的冲动。”郝远在分析地方债产生的原因时表示,想要一个地方的经济能够可持续发展,大家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聚集在投资上。如果不实行混合所有制,引起投资的领域也是相对有限的,一般只能在生活性的服务业和中小企业这个领域里头打转。进入垄断行业或发展空间很大的比较少,所以社会投资有限,政府投资就成了主导。那么政府就不可避免地去大量举债,用明天的钱来快速发展今天的经济,用今天的经济发展的增长预期去还将来的债。

同时,郝远认为,地方债的产生与干部任期制度也有关系。“任期一届5年,在5年内,他管辖的区域内,如果能够实现经济可持续的快速发展,这个任期目标就完成了,那么完成这个目标是要有代价的,这个代价就是政府的债。至于谁来还这个债,他并不过多的关心,因为这是未来的事,所以说这样也导致一些政府的债务不断地增加”。

“所以为什么讲混合所有制是有效的呢,如果说民营资本进来了,他肯定要关心他的资本的投资安全、效益,是否可持续,能不能收回。要是完全由政府来做这事的话,这种体制就决定了债务不可避免。”郝远指出。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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