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勇:司法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2)

张立勇:司法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2)

摘要:司法公开就是把我们的司法审判工作置于阳光之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在阳光之下,群众、舆论会对你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来逼使你正确地使用权力。司法公开就是起到这样一个作用。所以我认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阳光也最有利于公正公平,从这个角度讲,司法公开对司法公正起的作用无可限量。

【谈减刑假释】

河南查处多起监狱腐败案件

新京报:近期中央政法委下发了职务犯罪等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实施意见,主要针对职务犯罪等三类罪犯减、假、暂比例过高的问题。你如何看这个意见的作用?

张立勇:中央政法委的文件是非常及时的。现在司法不公表现在很多的方面,包括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也存在许多问题。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执行时,出现了不少提前用钱买刑,用钱捞人,用权捞人的现象,被社会所诟病。我们以前说“同案不同判”,他这个属于“同判不同执”。举个例子,法院都判了10年,可能普通老百姓在监狱要坐10年牢,那么可能一个官员通过假立功假悔改,五年半、四年就出来了。

新京报:这里面是不是也存在司法腐败问题?

张立勇:这里边存在监狱管理人员与罪犯的亲属、法官勾结的问题。也有不少腐败问题。现在我们已经查了好几起这类的案件。

新京报: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司法程序执行中是否有漏洞?

张立勇:以前个别法院在办理时,监狱管理部门送来一个表,谁谁减刑几年,因为立功减刑几年,因为悔改减刑几年。法院有一名法官专门负责打钩,这就算审判。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法院司法审判权,法院没有正确地有效地认真地去行使这个审判权,而是把这个审判权让给行政机关去执行了,这就是失职。

新京报:如何防止这类情况继续出现?

张立勇:以河南为例,河南法院2012年成立了减刑假释庭,现在有12个庭,专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凡是涉及副处级以上的干部职务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必须报到省高院审定,必须进行开庭审理。审理时,有的是在监狱里面开庭,让一些监狱里其他的犯人参与旁听,让他们来说,这个人是不是真的立功了,是不是真正的悔改了,最后进行综合评判。这是我们正在做的。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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