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强化民主监督。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坚持开门搞活动,确保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真正做到摆问题与群众对接、作批评与群众见面、抓整改与群众互动,确保了人民主体地位,使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过程成为践行人民民主的过程。借鉴这一成功做法,完善人民公仆机制,要与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大力发展基层民主。要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化,完善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互联网监督体系,健全干部行为的常态化纠偏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民公仆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内蒙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执笔人:蔡常青、马慧吉)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