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整治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现象。
运用好“四大法宝”、弘扬整风精神,着眼点是,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改正错的;基本方针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基本方法是,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达到的目的是,除思想之尘、祛行为之垢、真正解决问题。
要解决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制度决不能成为一纸空文,否则整风、改作风都是一句空话。对各项制度,各级各部门都要盯住执行、抓好落实,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比如,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就要聚焦“四风”问题,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持不懈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落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去抓,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去抓。再比如,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有很多制度规定,近期还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关键还在落实。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不守规矩、不严格把关、说情打招呼等行为,必须通过专项检查、立项督查、问题倒查等严厉整治。还有,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超规格提高职级待遇、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等问题,都必须以良好作风推进相关制度的落实。
要解决日常管理不严的问题。弘扬整风精神,需要体现在民主生活会上、体现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上,也需要体现在日常的严格管理上。风起于青萍之末。整风要抓小抓早抓预防。这里面,很重要的是近距离接触干部,对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工作学习等情况,要及时了解、全面掌握。有一个现象要引起重视,就是不换届不谈话、不考察不了解、不暴露出大问题不重视、干部不上门不约谈。这些都要通过具体的制度安排认真加以解决。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是严格日常管理的重要措施。今年初印发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下半年要按照3%—5%的比例,集中开展随机抽查核实,对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抽查。对瞒报漏报不报、发现问题的,要严肃查处。
要解决责任追究不严的问题。在这方面,也有很多制度,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落实的根本点,是解决好问什么责、谁来问责、怎么问责的问题。追究的具体情形、实施主体、方式程序、措施办法,都要明确。各级党委在落实责任追究上,一定要承担起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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