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机关查处142件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9)

纪检机关查处142件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9)

摘要: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4月21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2014年4月14日至18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42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陈君业,山东省莱芜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因市总工会违规发放春节补贴,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发放补贴款已全部收回。

2.李英伟,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茶业口镇原党委书记,因茶业口镇党委、政府违规发放补助费,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追回违规发放的补助费。

3.曹恭祥,山东省莱芜市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因中午违规饮酒,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4.孙式奎,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原挂职党组书记。任程娟,莱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宋志刚,莱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聘任司机。因孙式奎接受本单位聘任司机宴请,导致该司机醉驾公车肇事。孙式奎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宋志刚被辞退;任程娟负有车辆管理责任,被责令写出深刻检查。

5.李传辉,山东省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聘任司机。王延平,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因公车私用,李传辉被辞退;王延平负有车辆管理责任,被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山东省纪委)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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