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机关查处142件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8)

纪检机关查处142件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8)

摘要: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4月21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2014年4月14日至18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42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江西省煤炭集团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罗庆贺,违规超标准装修内部食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江西省煤炭集团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康峰,违规超标准装修内部食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城管局市容四队工作人员魏露,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城管局银三角中队队长陈绍坤,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5.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房产局执法科科长朱德强,接受工作服务单位宴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叶章兵,使用公车送人扫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中医院院长彭高农,国内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旅游费用上交县财政。

8.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林业局营林股副股长周海仁,工作时间泡脚,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9.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党委委员刘学腾,大办婚丧喜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西省纪委)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