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是扶贫攻坚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实质是扶真贫、真扶贫,使有效资源实现有效利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着眼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激发精准扶贫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适应市场发展完善识别机制
精准扶贫的前提是科学识别扶贫对象。要在建档立卡的基础上,随着市场化程度提高和扶贫内涵深化,优化相关指标,按照低保、扶贫、救助分类的思路,进一步细化确认工作,使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衔接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在扶贫对象上,注重从人口素质、生活水平和后发潜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更好地把握极贫型、温饱型和困难型的差别,让扶贫标准下的庞然群体各有所得、各有所为,扶贫开发按轻重缓急有序推进。
要强化市场公开公平的意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处理好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的关系。通过深入走访、街谈巷议、网言网语,了解掌握群众的真实看法,加大群众意见在对象识别中的权重。从市场法制方向考虑,抓紧相关法规的配套落实,教育和引导贫困农户依法表达诉求和规范自身行为。从对象识别这个源头抓起,切实解决扶贫中的随意性问题。
要主动把握市场信息化的趋势,整合相关部门的统计资源,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共用,着力提升精准扶贫的工作效能。一是深化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配合,使有限扶贫资源产生更大的整合覆盖效益;二是推行“一网通”、“一网办”和“一卡通”等工作模式,为群众立项、咨询和监督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运用综合平台适时发布扶贫或救助信息,争取国际和社会的关注参与;四是借助信息化进行扶贫管理系统的改造和升级,带动基础工作,促进机制创新,跟踪帮扶过程,确保领导决策科学性和时效性。尤其要根据年度减贫返贫情况,处理好量变与质变、平均数与大多数的关系,通过上下结合的核实分析,及时调整相关资料,完善脱贫退扶办法,逐步建立识别有效、进出有序、监测有力的扶贫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专项扶贫措施与识别结果相衔接。
坚持市场导向抓好关键环节
精准扶贫的关键是到村到户,要激活家庭这个社会细胞,促进农村家庭经营基础地位与市场主体的有机统一。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从贫困人口分布特点和发展环境出发,以县乡规划为指导,逐村谋划,整村推进;因户施策,落实到人。要统筹考虑村域内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布局,做到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危房改造、生态移民、基础设施到村到户,同时根据不同家庭情况分类指导。对于丧失劳动力的,通过低保或救助保障基本生存;对于劳动力多的,尽可能组织培训转移就业;对于劳动力少的,因地制宜实施可行性项目;对于“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有序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要重视那些基础好、潜能大的家庭,创造条件鼓励向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迈进。因户施策是整村推进的基础,不仅可以避免因生产要素市场发展滞后,造成扶贫的碎片和盲点,而且可以把精准扶贫的理念落在实处,实现扶贫方式由“漫灌”向“滴灌”的转变。
要立足解决千变万化大市场与千家万户小生产的矛盾,提高贫困农户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和引导贫困地区发展规模经济。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长期不变的前提下,以因户施策为起点,推动家庭经营与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的衔接和融合。借助贵州“五个一百工程”、“美丽乡村试点”和三个特困地区连片开发等重要载体,探索多民族山区合作化、公司化、园区化等新型农业经营路子。不仅坚持财政扶贫资金“直补到户”原则,而且创新农户“自愿合作、入股分红、退股还本”的模式。不仅总结贫困村村民互助金试点经验,而且创新财政扶贫资金直接投向合作组织的机制,规范财政补助形成资产向合作组织移交的手续。通过合作组织的凝聚力,扩大财政项目资金对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模式的牵引,促进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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