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乡随俗,是切实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深入基层解决民众纠纷的重要举措,便利了村民,拉近了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深受群众欢迎。实践证明,法院工作入乡随俗成为瑞金法院司法为民、服务群众、深入基层工作中的一大亮点。
下高楼 出深院
“感谢法官挽救了我的家庭!谢谢你们!”4月23日,瑞金市谢坊镇刘某对刘法官连声道谢。
由于夫妻双方互相猜忌,刘某的妻子邹某到瑞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立案后,主办法官及时到该村走访当事人及周边群众,在充分了解案情和尊重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决定在刘某家里就地开庭审理,并邀请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者及左邻右舍参与调解。双方矛盾在法官及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中很快化解,夫妻和好如初。
摒弃坐堂办案、阅卷办案的老习惯,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为群众排忧解难,是瑞金市人民法院践行群众路线化纠纷的一个缩影。对涉及种子、化肥、农药、水利等纠纷案件,做到及时审理、全力调处,让农民安心生产;对老上访户上门进行思想疏导,宣传法律法规,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在家安心生产生活;对农民工遗留的婚姻家庭、经济纠纷、务工工资等问题,及时予以审结,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与各用工企业牵线搭桥,为滞留在家的农民工联系工作单位,就近解决就业问题等。法官办案就是在和群众拉家常,谈事情;不管谁输谁赢,当事人都更容易接受,还有助于消除群众对案件的疑惑、揣摩及议论。同时,减轻了群众诉累,增强了群众的法制意识。
今年以来,瑞金法院五个基层法院超2/ 3的各类案件,就是通过就地审判得到妥善处理的,此举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普遍赞誉。
以实普法 真情服务
“你们法院的小册子真是太有用了!” 2月7日,正要外出打工的赖某握住上门送法的刘法官的手说。
赖某告诉记者,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的义务仅仅停留在支付报酬吗?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一份判决说明,定作人对造成自身损伤的承揽人选任不当,也应为选任过错而承担相应责任。
这是瑞金市人民法院院进行上门法律服务的一个剪影。该院改变以往“为了宣传而宣传”的普法模式,以群众的实际司法需求为主导,到什么山头唱什么歌,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为当地百姓提供更贴心的司法服务。法官每周定期走进各村(居)委会、各社区、农民家里,了解生产生活情况,是否有相关的纠纷发生,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收集日常维权难题,解答相关法律问题,以案说法,引导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如何以合法的方式和恰当的方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发放各种法律宣传资料5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0人次。通过以上工作,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排除了纠纷隐患,促进了社会和谐,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知屋楼者 在宇下
“法院干警作风比较实,没有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4月17日,在某镇政府会议室瑞金市人民法院召开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上,一位镇干部对法院干警的作风建设给予积极肯定的评价。
向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征求意见活动,这是瑞金市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院领导要分别带队深入各乡镇,通过召开座谈会,发送征求意见函,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开活动电子邮箱,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乡村干部、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和干警作风方面意见、建议。
自活动开展以来,至今已收集人民群众意见300余条,梳理出人民群众反映迫切的意见建议30余件,已经办结15件。对于尚未办结的,已经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确保人民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尽早得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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