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生态的“精神森林”,那么,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就是全民精神领域的植树造林工程。实施好这一工程,对于聚集正能量、改善“大气候”、实现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要认真“播种”,做到根植于心,思想认同。一方面是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种子”。这个“种子”包含了民族性、特色性、大众性、政治性、现代性、世界性等“基因”。要依据这些“基因”特性,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弄清楚“三个倡导”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价值追求,把握核心要义,从而为准确有效地宣讲、教育和传播做好“备课”工作。一方面是怎样去“播种”?学习教育首当其冲。要突出党政干部、青少年、窗口行业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分类施教促全民普及,首先使得核心价值观的24个字人人知晓、烂熟于心,进而反刍咀嚼、消化体悟。要统筹宣传内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相结合,与中国梦宣传教育相结合,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加强对“三个倡导”的宣教阐释。宣传教育必须找准同群众思想情感的契合点,创新宣教载体,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讲活、讲新中国故事,引起群众普遍的感情共鸣和深刻的思想认同。
二要精心“培育”,做到外化于行,自觉实践。要用优秀传统文化“浇浇水”。印台区历史悠久,文脉绵长,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都是源头“活水”。要利用好这些源头“活水”,滋润人心,浇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苗。要用先进典型的精神“施施肥”。近年来,我们坚持弘扬和践行郭秀明精神,在十个行业领域中开展“百名十佳”评选活动,打造身边的“微典型”群体,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努力使先进典型的精神转化成人们的价值追求和日常行为。有效地实现这种“转化”,需要加强组织引导,特别要重视运用有组织的、分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促进个人的自觉践行。要用领导干部的言行“带一带”。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主动铲除“杂草”、清扫“垃圾”,带头传播和践行核心价值观。要经常下到基层、沉到农村、走到群众中,干干农活,拉拉家常,睡睡土炕,与群众一块过、一块苦、一块干,在深入底层、融入百姓中体察为政之失,在放下身段、主动服务中增强为民情怀,在少说多做、务实干事中树立良好口碑。惟其自觉践行、以上率下,方能收到正己、正人、正风之效。
三要加强“管护”,做到机制推动,久久为功。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作为全民精神领域的“植树造林”工程,必须要用制度来加以“管护”,用制度来防止“今年热、明年冷,上边热、下边冷”的问题出现和“年年造林不见林”的现象发生。要着眼“常、长”二字,重视打好“持久战”,建立能管长远、科学有效的制度机制,使得培育和践行工作获得常态化、可持续的推动力量。为此,需要探索建立能够把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工作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贯穿精神文明建设各方面的体制机制,需要探索建立推动各领域、各行业、各部门履行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工作职责的制度举措,使这些看似“软性”的任务有明确制度可遵循。要把制度建设与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常态化地推动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的整治,综合运用舆论的、经济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对那些伤风败俗的丑恶行为、激起公愤的缺德现象加以惩戒、予以遏制,挤压道德恶行空间,补齐文明生态“短板”。要加大对先进典型、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关心和帮助,通过舆论上推崇、道义上支持、物质上帮助和生活上关心,形成好人好报、善有善报的正向激励,传递好声音,放大正能量,引领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使好人越来越多,好事越来越多,风气越来越正!
(作者系印台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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