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需从源头上堵住“贪官外逃”漏洞(4)

【案例】需从源头上堵住“贪官外逃”漏洞(4)

【启示与思考】

贪官外逃的恶劣影响由此可见一斑,而今,仅仅中国向美方开出的“贪官外逃名单”已超过1000人,这个数字不可谓不大,再加上这些贪官背后所拥有的家庭、所携带的巨款,这损失和影响不可谓不深。

因此,关好贪官外逃的大门迫在眉睫,一方面,要加强国际合作,尤其是与外逃贪官较多的国家加强司法检查机关的联系,切实树立不管你跑到天涯海角,都要依法抓捕归案的意识,真正把“外功”修炼好,让贪官无法在外国立足。

另一方面,更要努力练好“内功”,就是要加强自身的反腐倡廉工作,只有堵住了国内官员贪腐的口子,才是真正的治标,只有让“一个人可以开很多账户,甚至有好几个合法身份”以及“裸官”之类的官员得到制度和法律的管理,才能让干部不敢外逃,更逃不出去。

如此内外兼修,才能让那些逃往国外的贪官依法得到严惩,也才能让那些还打着逃往国外“如意算盘”的官员得到有效的控制,更重要的是,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要始终把握“从严”这个尺度,将反腐进行到底,才不会有漏网之鱼,才不会让官员有侥幸心理。

避免贪官外逃,加强国际司法合作,从理论上来看,可以有力的打击外逃的贪官。但是,这种做法毕竟有其现实局限性。现行的法律主要是属地法,每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不尽一致,贪官逃到了国外,引渡等司法程序十分繁琐。加之,贪官往往携带巨额资金外逃,对于送到口的“肥肉”,又有几个国家愿意大公无私、费时费力的给你送回来呢。

治理贪官外逃,加强国际合作固然意义重要,但是我们不能把希望全然寄托于此。毕竟,法律只处理危害本国社会的行为。外逃贪官,只是触犯了中国的法律,而没有侵害到美国的社会利益,反而还增进了他们的利益,所以,他们不合作,我们也没有任何理由去责怪他们。

治理腐败官员外逃,还需我们自己多下功夫,从源头上堵住贪官外逃。他们为何能够逃出去,原因在于我们这头没有堵好两个口子,即钱和人的口子。钱是他们外逃和在国外生存的资本,堵住钱的外流才是根本。在中国,反贪似乎只是纪委的事,银行、税务等部门只是配合一下。实际上,许多漏洞都出在这些部门的监管上。在中国,一个人可以开很多账户,甚至有好几个合法身份,因此监管特别难,漏洞太大。此外,还有官员为何在出事之后,能够及时的外逃跑,是不是“内鬼”通风报信,这也是值得调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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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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